要闻篇:
三部门印发《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
为落实《中国制造2025》,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信部日前联合印发《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明确提出,重点研究绿色设计、工艺、装备、材料及管理等绿色生产标准;余热回收、水循环利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以及废弃汽车整车及关键系统部件,废弃机电产品的回收、拆解、再制造等回收再利用标准。
工信部发布《促进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五年行动计划》
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中小企业利用全球要素,优化资源配置,工信部联合中国银行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并与8月3日发布。工信部将继续深化中小企业领域的双多边政府磋商机制。中国银行将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政府、银行、商会等建立合作机制,积极开发支持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的金融产品,并配套法律、会计、翻译等服务。
环保部公布《“十三五”期间水质需保持控制单元信息清单》
近日,环保部公布了《“十三五”期间水质需保持控制单元信息清单》。这是继上月发布《“十三五”期间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信息清单》后发布的又一重要清单。在清单中,环保部详细列出了各省(市)政府所负责的流域、控制单元、水体、控制断面名称、2014年水质现状、2020年水制目标,以及控制范围。环保部要求,涉及的有关地方政府,按照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原则,严格环境监管,确保自2016年起断面水质不下降。
陕西省大力推进中水回收利用
陕西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中水设施建设促进中水回收利用的意见》,将中水资源纳入城市供水资源体系,统一配置。能使用中水的建设项目,不再审批新鲜水资源。将中水回收利用率列为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考核指标,纳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从今年起,陕西省所有新建污水处理厂项目要同步配套建设中水生产设施。鼓励和引导火电、热力、化工、造纸、印染等用水量大的企业自建中水设施或使用城市中水,企业生产尽快全部使用中水。
上海建成区明年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上海市印发《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到2017年,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全市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水体断面比例(按国家考核断面计)不超过15%,水质优良率(国家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40%;到2020年,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数量比例高于75%,原水供应总量的90%以上达到水质优良(Ⅲ类)水平,全市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水质优良率比例提升至45%;到2030年,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地表水水质基本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到2040年,全市地表水水质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并基本恢复水系生态系统功能。
《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明年1月施行
《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日前获批,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禁止在长沙市湘江库区新设排污口。已经设置的排污口,应当按照本市水污染防治方案截污改造。禁止在长沙市湘江流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渠),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新版《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罚款上限提至100万元
新修订的《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经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规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措施。此次新修订的《条例》新增了可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和双罚制的事项,大幅提高罚款上限至100万元,将最严格的法律责任从大气污染防治领域扩大至所有环境保护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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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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