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认为广州西江引水工程的决策是正确的,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在西江引水上花点钱也是值得的,毕竟喝上干净卫生的饮用水是关系到每个老百姓的大事,是最基本的民生。
对于供水成本,根据目前提供的公开数据和资料看,自来水公司公开的“供水成本”与市物价局公开的“城市供水定价成本”存在差异。供水企业与物价部门在自来水成本核算上存在不一致是客观的。“供水成本”与“城市供水定价成本”本身是两个概念。
供水企业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财务会计制度和标准,所以企业公开的是企业实际成本,也称“供水成本”。
物价监审部门执行的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2613号)文,属“定价成本”。定价成本是物价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核定的。
两者是站在不同角度制定的核算标准。前者是站在真实反映成本信息角度,后者是站在消费者承担角度。角度不同,存在差异是客观的,并不矛盾。这就好像企业净利润与应税所得存在差异一样,前者是按财务会计准则计算的,后者是按所得税法计算的。(本文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成本控制及管理方向博士生导师)
编辑:谷林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