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6-04-06 10:17
来源: 中国固废网
作者: 薛涛
当地居民获知事情的原委后,美国纽约州卫生部采取行动,着手进行环境检测。1980年10月1日,卡特总统访问当地,并颁布了划时代的法令,创立“超级基金”。这是有史以来美国联邦资金第一次被用于清理泄漏的化学物质和有毒垃圾场。
“超级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五个途径:从1980年起对石油和42种化工原料征收的原料税;从1986年起对50种化学衍生物征收的税以及对年收入超过200万美元的公司征收的环境税;联邦财政的常规拨款;对危险废物场地或设施负有责任的公司及个人追回的费用;包括基金利息等其他费用。
后来,日本的“指定援助法人基金”借鉴美国的经验,该基金主要由4部分组成:来自国家预算“日本土壤环境保护综合推进费补助金”;向产业界的组织和个人收取的费用;各级地方政府(都、道、府、县)的配套资金;土地所有者自己承担的资金。
对于我国是否要建立一个类似的“场地污染修复基金”,目前各方意见并不一致。
环保部宣教中心主任贾峰等人编撰的《美国超级基金法研究》一书认为,“污染场地修复基金”的建立是我国污染场地修复工作开展的前提和基础。并且它的功能应超越超级基金,为那些经济实力不足的企业暂时分担部分修复工作,使其逐步偿付应该承担的治理费用,但又不至于因为场地修复投入的冲击而影响其生存和发展。
而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的研究员陈能场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称,中国和美国在土壤污染治理方面略有不同,比如美国的超级基金几乎都是运用在污染场地方面,而中国很多需要修复耕地污染。
陈能场进一步解释,场地修复完之后可以用于商业用途,再利用价值会比较高,而耕地修复完还是用于农业生产,土地升值空间不大。此外,美国的污染者比较容易明确,而中国的情况比较复杂。
“美国的超级基金有一些是合适的,比如场地修复方面,但在整体的土壤污染修复上,我们不一定要借鉴美国修复基金的模式。”陈能场说。
对于未来的污染治理,他认为,中国的土地国有,污染者又主要是国有企业及以前的历史遗留问题,因此从污染责任和污染对象来看都需要放在国家层面。将来国家如果修复资金不足,就需要引入社会资本,构建PPP等新的模式。
当然,“这就涉及到一些利益相关方的博弈与平衡。”陈能场说。
PPP接盘靠谱吗?
近两年,在国务院、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的大力推广下,国内PPP项目呈现出“井喷”式的发展。截至2015年底,国家发改委共推出2125个PPP项目,总投资约3.5万亿元;财政部的两批PPP示范项目逾230个,总投资规模近8400亿元。
在土壤污染修复领域,一些环保企业开始积极探索PPP模式。2014年,在土壤重金属污染重灾区湘潭市,该市岳塘区政府和湘潭城乡建设发展集团合资成立的湘潭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湖南永清投资集团共同出资1亿元组建“湘潭竹埠港生态环境治理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推进该区域工业场地土壤修复工程。
修复完成后,原工业场地将打造为多功能的生态新城,土地增值后得到重新利用,永清集团将在土地交易盈利中获得相应的治理收益。据其官网介绍,湖南永清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环保全产业链的综合服务集团。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正军今年3月接受《中国证券报》采访时表示,“岳塘模式”首创的土壤修复开发转让获取增值收益的模式,打破了行业发展的资金瓶颈,从机制上补充了从土地修复到收益实现的机制。
但薛涛认为,在土壤修复方面,耕地修复PPP模式是不存在的,PPP开发能够使用的空间最多也就是城市灰地修复,而在当前“招拍挂”一级二级开发分开的情况下,PPP模式进入困难。因为土壤修复和房地产开发是两个阶段,在商业模式上尚未打通。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院长张益告诉界面新闻,2015年中国土壤修复市场规模约为200亿元,其中大部分与房地产有关,耕地修复、矿山修复、生态修复等占比较小。
“不管是PPP还是第三方治理,它都要有可以预期的回报,土壤修复难就难在这个地方。”张益说,“耕地修复和矿山修复由于土地价值不高等原因不具备这一条件。土地预期的升值空间越大,土地属性变化的可能性越高,它的商业模式的建立才越方便。”
对于当下舆论热议的土壤修复引入社会资本的问题,薛涛认为,PPP更适合于长远来看有收益的项目,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解决政府运作效率低下的问题。比如污水处理项目,污水处理厂通过收取污水处理费盈利。而土壤修复绝大部分情况下不具备这个模式。
“所以几万亿的缺口让PPP来做是不可能的,但其中个别一两千亿,比如场地修复这种有收益模式的勉强能做,但这也要解决商业模式问题。”薛涛说。
佛山健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长钟治舜告诉界面新闻,他看好土壤污染修复市场的主要原因是土壤修复的迫切性与重要性,目前也有不少企业想进入这一领域。
健地农业成立于2014年,是专业修复重金属污染耕地与工矿区污染土壤的高科技企业。曾在广东省韶关市重金属污染的重灾区董塘镇实施水稻和蔬菜的大田试验示范,取得了初步成效。
但对于耕地修复而言,钟治舜也认为,技术的研发、人才的引进包括整个机制的顶层设计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在耕地修复上,应该政府是主要的买单者。
株洲市茶陵县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VIP”技术试点项目。
盈利模式仍是难题
一般来说,在土壤污染治理上,中央资金一般是作为引导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应大于一定比例。
对此,张益指出,即使是中央资金加上地方配套资金,也只是冰山一角。土壤污染治理的资金缺口还是很大。
况且,中央引导资金此前在被使用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赛迪智库工业节能与环保研究所官方网站2015年12月刊文指出,“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划拨土壤污染治理专款300亿元,地方政府配套投资积极性不高,许多地方还出现套取中央资金现象,导致原本就不多的治理资金远远低于市场预期。
编辑: 陈丹丹
目前在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攻读博士学位,此前分别在武汉大学和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获得理学学士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现任E20环境平台执行合伙人和E20研究院执行院长,湖南大学兼职教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客座教授,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硕士生校外导师,天津大学特聘讲师,并兼任北京大学环境学院E20联合研究院副院长,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PPP双库的定向邀请专家,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注册专家(基础设施与PPP方向)、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库专家、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化学品和废物环境管理智库专家、中国环保产业研究院特聘专家、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环保产业政策与集聚区专业委员会委员。住建部指导《城乡建设》杂志编委、《环境卫生工程》杂志编委、财政部指导《政府采购与PPP评论》杂志编委,并担任上海城投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在PPP专业领域,薛涛现任清华PPP研究中心投融资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PPP专委会秘书长、中国PPP咨询机构论坛第一届理事会副秘书长、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PPP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发改委国合中心PPP专家库成员、中国青年创业导师、中央财经大学政信研究院智库成员、中国城投网特聘专家等。
20世纪90年代初期,薛涛在中国通用技术集团负责世界银行在中国的市政环境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其后在该领域积累了十二年的环境领域PPP咨询及五年市场战略咨询经验,曾为美国通用电气等多家国内外上市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对环境领域的投融资、产业发展和市场竞合格局有着深刻理解;2014年初加入E20研究院并兼任清华大学环保产业研究中心副主任,着力于环境产业与政策研究、PPP以及企业市场战略指导等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