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9-11-27 09:45
来源: E20供水研究中心
作者: 毛茂乔
基于此,长沙供水有限公司提出了有益的思考和建议:对于供水设施而言,加强整体规划、统一建设很有必要。将供水管网、设施等供水配套项目在道路建设时一并安装到位,建设成本统一纳入园区土地开发中,彻底解决企业开办成本。
供水企业本身也是市场主体
辛辣回味指数:★★★☆☆
说了这么多供水企业给市场主体提供的便利。回过头来看,供水企业本身也是企业,也属于市场主体,那么供水企业所感受到的营商环境,是否又能得到公平、法治的对待呢?
更重要的是,“获得用水”改革,并不等同于供水行业优化营商环境的全部内容。营商环境有着非常丰富的内涵,除了创造便民的政务环境之外,还包含营造科学公开的信用环境、便捷公平的投融资环境等等。契约精神,就是其中十分重要的体现。
不少城市从提升用户满意度的角度出发,推出了“容缺受理”机制,即使用户申请的部分材料不全,供水企业也可以受理报装业务。然而,一些失信主体迟迟不肯补交缺失材料,甚至在通水后也没有补齐,或是长期不交水费。那么,在未来,是否可以将“容缺机制”和“信用体系”相结合,对于信用良好的主体可以进行“容缺受理”,而对于严重失信主体不予“容缺受理”呢?我们相信,有前提的“容缺受理”才是对公用事业企业更大的保障。
结语
不管面对多大的外部压力,供水企业还是应当自强不息,修炼内功,不断延伸对营商环境的理解,系统提升服务水平,获得内生式的增长。(敬请关注下一篇有关营商环境与供水服务的讨论)
在优化营商环境的下一个阶段,如何获得更大程度的、“突破式”的提升,需要各级政府、供水企业、第三方机构共同探索,形成适配行业特性的评价体系,完善系统的相关配套机制,保障供水企业本身的良性发展,才能持续地打造更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互惠共赢的营商环境。
《全国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用水”白皮书》正在编写中,如果您想通过我们说说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酸甜苦辣,推动营商环境建设走向更为科学、合理的方向,欢迎联系:010-88480333。
编辑: 赵凡
E20环境平台 供水研究中心 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