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7-06-23 11:47
来源: 城建水业
作者: 唐建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按照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目标和工作要求,为指导各地准确把握当前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的核心和关键问题,科学有效实施控源截污措施,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的基础上,近期又组织编制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试行)》。该技术指南发布的目的就是在技术层面深化和细化工作指南中的“控源截污”和“就地处理”两项重要任务;指导各地能够在有限的时间,抓住导致水体黑臭的关键点和核心,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实现有限目标。
作为《指南》的主编,上海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总工唐建国撰文从5个方面解读《指南》,以期帮助从业人员吃透《指南》精神,做好黑臭河道的治理工作。本文刊登的是《指南》的目的、侧重点、治理目标、技术路线和技术对策。
一、《指南》的目的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6年初起组织编制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并于2016年9月发布。
本《指南》的主要目标是: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目标的实现提供技术支持、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控源截污”技术提供具体技术指导。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提出于2017年底前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要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明确提出,老城区的海绵城市建设要以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要实施雨污分流,控制初期雨水污染,要加快建设和改造沿岸截流干管,控制渗漏和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该文件还明确提出“水体不黑臭”是海绵城市建设的主要目标之一。
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2015年8月印发的《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该指南明确了城市黑臭水体定义、识别与分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编制、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技术、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组织实施与政策保障等内容。其中“控源截污”是核心措施。
本《技术指南》是对《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中“控源截污”、“就地处理”技术的细化和具体化。从技术层面深化和细化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源头治理,指导各城市正确把握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重点和技术要点,以确保能够如期完成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下达的目标和任务。
二、《指南》的侧重点
1.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目标明确,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到2017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的目标。
注:*水深不足25cm时,该指标按水深的40%取值。
本《指南》提出,要解决黑臭根源问题,必须:
(1)抓住导致水体黑臭的主要矛盾;
(2)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3)从根本上上阻断导致“黑臭”产生的“污染源”。
根据上述精神,解决黑臭的根源问题,就是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排水口进行治理,杜绝污水直排,治理水体水倒灌;对各类排水管道及检查井存在的结构性缺陷进行修复和混接点改造,减少地下水等外来水进入排水系统,减少雨污混接。只有这样做,才能够真正体现“控源截污”的内涵,也才是完成其核心内容。
2. 城市水体黑臭成因
从根源上来分析,城市水体黑臭在水里,根源在岸上,关键在排口,核心在管网:水污染物是通过沿水体的各类污水排水口、合流污水排水口和雨水排水口异常排放和溢流导致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关键在于对各类排水口的治理;其核心在于城市要有完善、有功效和健康的排水管网。这就是本指南确定侧重点。
3. 城市排水管网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敷设在地下水水位以下的排水管道,由于各类结构性缺陷和排水口的不完善,导致大量地下水等外来水入渗进入管道,加之受纳水体水倒灌进入管道,造成“清污不分”;
(2) 分流制地区,雨污混接,导致雨水管中有污水,污水管中有雨水,雨水、污水不能“各行其道”;
(3) 因地下水入渗、雨污混接、河水倒灌等问题,导致雨水泵站、合流泵站不能够按照设计水位运行,高水位运行的结果是,雨前放空的结果就是“一腔黑水”入河;
(4) 排水管道维护管理滞后,除了不能够及时发现排水管道存在问题、缺陷外,由于清通养护不及时,积存在管道中的淤泥雨天只能够入河;
(5) 敷设在地下水水位以上的排水管道,污水外渗成为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的因素之一。
上述问题久而不治,就会以排水口“常流水”和水体发生黑臭来表现,也会以城市发生道路塌陷来“报复”。
三、《指南》的治理目标
1.消除旱天污水直排,削减雨天溢流
旱天,确保各类排水口无污水排放;雨天,有效降低排水口溢流。各地应结合当地雨型、雨量、受纳水体情况和“海绵城市”建设,具体制定溢流控制标准,原则上治理后的溢流频次应降低50%以上。
2.提升污水处理效益,减少污水外渗
排水管道敷设在地下水水位以下的地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旱天进水化学需氧量(CODCr)浓度不低于260mg/L,或在现有水质浓度基础上每年提高20%;排水管道敷设在地下水水位以上的地区,污水处理厂年均进水CODCr不应低于350mg/L。有效降低污水外渗量,减轻对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的影响。一定要牢记: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上不去,黑臭水体污染物浓度下不来。
编辑: 赵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