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9-05-05 09:34
来源: 中国水网
作者: 刘保宏 毛茂乔
导读
近日笔者了解到:广西自治区发改委向全区各市县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关于临时降低部分行业用水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内容是为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用水成本,决定临时降低全区非居民用水类别中工业、经营服务用水价格,幅度在10%—20%,执行期为2019年5月1至2019年的12月31日。作为长期关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环境治理及水务行业改革发展的平台,E20环境平台、E20供水圈层从当前党和人民关注的大趋势、大环境出发,梳理国家政策方向,了解搜集产业观点声音,试图为实现该文件初心提供一些参考建议。
前两日,广西自治区发改委向全区各市县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关于临时降低部分行业用水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溯源文件初心,指导思想在哪里
看完文件内容,笔者首先想到的是八个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由得琢磨起这份文件的初心,最直接的表述是“为了优化营商环境”,那么优化营商环境是为了什么呢,无怪乎“提升区域发展竞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再往前推导,我们接近了本质,一切的初心其实都是为了受惠于民,提升企业、居民用户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以满足美好生活不断提升的需要。
关于初心,习总书记这么说
怎么样才能实现这个初心呢,其实习总书记早就给出了答案,并在4月28日2019年中国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开幕的《共谋绿色生活,共建美丽家园》的讲话中做了重点强调。
习总书记说,纵观人类文明发展史,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工业化进程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物质财富,也产生了难以弥补的生态创伤。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发展方式走到了尽头,顺应自然、保护生态的绿色发展昭示着未来。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良好生态本身蕴含着无穷的经济价值,能够源源不断创造综合效益,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链接:习总书记:让生态环保思想成为社会生活中的主流文化)
关于工业用水,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这么说
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就要从战略高度认识节水的重要性,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城镇节水,深入推动缺水地区节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形成全社会节水的良好风尚,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019年4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联合印发《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大力推动节水制度、政策、技术、机制创新,加快推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提高用水效率,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方案》要求推进工业节水改造、强化生产用水管理、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具体包括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强化生产用水管理,对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企业分类分步限期实施节水改造。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实施节水管理和改造升级,采用差别水价以及树立节水标杆等措施,促进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在生态脆弱、严重缺水和地下水超采地区,严格控制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推进高耗水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工业园区集中。对采用列入淘汰目录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项目,不予批准取水许可;未按期淘汰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依法严格查处。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从严控制洗浴、洗车、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洗涤、宾馆等行业用水定额。
全面深化水价改革,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建立健全充分反映供水成本、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进一步拉大特种用水与非居民用水的价差。到2022年,将年用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全部纳入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
关于非居民用水价格,国家发改委的意见是什么
2018年7月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并指出绿色发展是建设生态文明、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核心是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
但是,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要求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迫切需要相比,还存在价格机制不够完善、政策体系不够系统、部分地区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意见》提出,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创新和完善价格机制加以解决。《意见》认为,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窗口期。
《意见》提出了分阶段的主要目标,一是到2020年,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价格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成本内部化的作用明显增强;二是到2025年,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价格机制更加完善,并落实到全社会各方面各环节。
具体到供水而言,则是建立健全补偿成本、合理盈利、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将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不低于成本水平,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水平;进一步拉大特种用水与非居民用水的价差。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对标先进企业,科学制定用水定额并动态调整,合理确定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2020年底前要全面落实到位。(链接:透视发改943号文,供水行业的“ 表里救心丸”)
编辑: 王媛媛
E20环境平台合伙人、E20研究院供水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