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
政策类型 | 规划文件 | 颁布日期 | 2018-12-03 |
发文单位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 然 资 源 部 生 态 环 境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 利 部 农 业 农 村 部 林 草 局 | ||
文件号 | 发改地区〔2018〕1783号 | ||
关键词 | 洞庭湖 水环境 | ||
摘要 | 到2020年,洞庭湖区城乡供水安全能力进一步提高,富营养化程度下降,规划区水生态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得到遏制,生态系统功能有所改善。到2025年,洞庭湖区城乡供水安全全面保障,规划区水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生态系统良性发展。到2035年,洞庭湖区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水安全保障要求相适应,生态环境根本好转,规划区水生态环境质量全部达标,建设美丽洞庭湖目标基本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