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网消息,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包括排水管渠系统(含附属构筑物)的运行管理和污水厂的运行管理两大部分。根据中西部小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技术政策和技术指南,日常的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排水管渠系统的运行管理内容包括①:保证管网通水流畅;管线上的检查井、溢流井、沉淀井、雨水口、出水井、跌水井、倒虹管、管桥、排水箱涵等附属构筑物的运行管理,保证无过多沉积物;管网无破损、渗漏现象;检查井、雨水口等无安全隐患等。
小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内容包括②:污水泵房的运行管理;预处理单元的运行管理(含格栅、沉砂池、初次沉淀池、水解池、调节池等);曝气池与二沉池的运行管理和控制;污水厂流量、水质监测;污泥处理处置单元的运行管理等。
一般来说,小城镇排水管渠系统的运行管理较容易,需要的技术含量不高,可由当地城镇负责运行管理。而小城镇污水厂的运行管理较为复杂,要求管理人员的水平较高,当地政府或排水公司可能没有能力完善地运行,可考虑成立专门的地区运行管理公司,采用社会化服务。
小城镇污水厂的管理应当从排水管渠运行系统的养护任务、排水管渠系统的运行管理、排水管渠系统的维护管理、排水管渠系统上构筑物的维护和管理、设备管理、人员管理、设施的安全防范、设施的应急措施等几个角度进行管理。
编辑:全新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