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试点城市要及时调度总结试点实施方案进展情况,每年12月底前形成试点工作年度报告,报送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并在试点结束后3个月内,对试点实施方案完成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存在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并上报。生态环境部会同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对全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成效开展总体评估,对试点期间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予以宣传推广。
03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资金从何而来?
实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重点工程,建立可持续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模式,需要政府加强投融资政策和制度供给,创新工程项目实施模式和市场化投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中国环境报发表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高军、程亮、陈鹏、张鹏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资金从何而来?》文章中,表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资金或将从以下几个角度供给:
一、加强投融资政策和制度供给
(一)是加强再生水资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和激励约束政策研究。
政府加强再生水资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和激励约束政策研究,有助于促进再生水回用工程项目持续发挥效益。对于缺水地区,特别是资源型缺水地区而言,受区域常规水资源总量和可开发利用量的约束,再生水回用需求是客观存在的。但再生水资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时,能否合理规划和分配利用常规水资源与再生水资源,会影响到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项目能否可持续发挥效益。建议政府在以下方面加强举措:
在制定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时,依据水资源“供—用—耗—排”经济社会循环途径,以及在中长期供需水预测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污水处理厂接纳污水构成及其达标排放去向,明确再生水用水需求、利用途径、配置水量、供应能力及设施布局,加强再生水利用配置。
着力构建促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的激励相容政策机制。对于工业园区以及火电、石化、钢铁、有色、造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有条件利用再生水但未充分利用的,严格限制新水取用量。放开政府定价,由再生水供应企业和用户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自主协商定价。对于厕所冲洗、道路喷洒、车辆冲洗、建筑降尘等有潜在收费机制的市政杂用水,建立有利于促进再生水资源合理利用的各类水源比价关系。建立取用再生水的价格优惠机制,引导再生水在市政杂用领域的有序利用。
加强对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进出水水质的监管以及再生水调蓄库塘的环境管理。强化再生水利用风险防控,确保再生水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二)是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制度供给,促进再生水重点工程项目投融资。
加强财政资金的直接投入。政府财政资金可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和政府性基金。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主要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以地方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较为适合城市绿化、景观环境、河道生态补水等领域再生水回用设施工程的建设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较为适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有门票收入、休闲旅游收费项目等收费机制的人工湿地的建设投资。此外,上级补助专项资金也是再生水回用工程项目的重要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等。
加强金融支持政策供给和金融工具创新,促进再生水回用重点工程项目的融资。在金融支持政策层面,应充分发挥国家开发银行等开发性金融机构的政策倾斜,通过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投融资试点,在中长期信贷支持、较低融资利率水平、减少融资担保成本等层面探索建立金融支持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的金融政策。建立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重点工程向金融机构定期推介机制,积极向股权投资机构、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推荐尚有资本金缺口的重点项目,引导加强权益性融资,鼓励以投贷联动等方式支持项目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支持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项目建设的金融工具,试点开展项目预期收益权、特许经营权质押融资担保。
二、创新工程项目实施模式和市场化投融资模式
(一)是鼓励整体打包、区域实施,促进工程项目的可融资性。
可将不同再生水用途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项目打捆实施。再生水用于工业用水和部分市政杂用水的工程项目,能够建立用户付费机制;而再生水用于景观环境、生态补水的工程项目,较难建立用户付费机制,但可通过政府财政资金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不同用途的工程项目打捆交由社会资本实施,对于社会资本而言,工程体量变大,可发挥规模效益和取得收益。对于金融机构而言,政府资金补助起到了增信作用,增加了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项目可融资性。
可将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项目与城镇污水处理厂一体化建设和运维。对于存量污水处理厂,可通过特许经营权转让等方式交由公开招标形式确定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项目建设运维的社会资本一体化建设和运维;对于新建污水处理厂,鼓励与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项目一起交由社会资本一体化建设和运维。从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角度看,将污水处理厂与人工湿地、调蓄库塘、再生水管网等一体化建设和运维,更有利于再生水水量水质的调控和运行监管。从融资角度看,污水处理厂作为存量基础设施,可通过基础设施(Reits)模式为整体项目融资,增加了工程项目的可融资性。
(二)是鼓励采用EOD模式,通过关联产业促进工程项目的投资和收益可持续。
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在增加区域水资源可利用量的同时,改善了流域水环境,恢复了河道水生态,同时也为盈利性关联产业的导入提供了良好的生态基底。比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作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的关键环节,可导入旅游、度假、会议、文化、养生等功能,建设有收益的生态产业。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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