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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时间:2018-04-12 13:15

来源:南京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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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严格河湖监管执法。全面清理全市域1082条(段)重点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违章设施、废弃物,恢复河湖行蓄水空间。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整治河湖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打击乱垦乱种。全面清理堤防滩地种植、养殖等违规违法生产活动。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严惩乱排乱倒,打击偷排污水、乱倒垃圾等非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全面建立河湖水域岸线巡查检查制度和违法行为报告制度,实行河湖动态监管。加强全市河湖跨区断面、重点水域的水文水质监测。建立举报信息平台,鼓励公众举报涉水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城管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国土局、环保局、城管局、交通局、农委等)

(八)创新河湖管理制度

26.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建立健全“河(湖)长制”组织体系,落实“一河(湖)一策”,以水资源保护、防汛安全、水环境治理和监督执法等为重点,针对主要河湖存在的防汛安全、水质保障和日常养护的问题,研究制定河道水环境治理规划和方案,形成“一河一策”。加快推进河湖综合治理,推进河湖网格化管理,监督指导各区和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完善“河(湖)长制”检查、通报和考核制度,形成全民参与、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的氛围。(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编办、建委、环保局、城管局等)

27.创新流域综合规划和管理机制。强化流域规划管理,健全规划管理机制,完善江河流域综合规划与专业规划体系,强化长江、秦淮河等重点流域与市、区各层级规划的衔接,推进流域保护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与融合。建立全市河(湖)长制下流域化管理组织架构,根据防洪、供水等分区,制定河湖流域化管理方案,实现以流域为单元的河湖生态资源综合管理。(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等)

28.建设水务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智慧南京”发展规划下的“智慧水务”,加强供水、排水、水环境、水工程等各类水务基础信息的收集、整理,加强与规划、气象、环保等部门信息共享,整合已有的用水、排水、水质信息系统,探索建立覆盖全市的流域性河道干流、重要骨干支流、河湖、排水、污水四维信息(或全息)政务地图,实现全市水务管理的定量监管、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辅助决策。(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发改委;配合单位:市规划局、气象局、水文局等)

29.创新水文化建设。加强南京水务历史的研究,开展水文化遗产调查,大力传承历史水文化。保护挖掘秦淮河、玄武湖、莫愁湖等重点河湖的文化和景观资源,丰富河湖文化内涵,推动水务旅游资源开发,打造三汊河口闸等重点水工建筑成为河流的文化景观。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和水美乡村建设,创新现代金陵水文化,彰显古都“山水城林”之美。(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农委、旅游委、文广新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要把生态河湖行动计划作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重要举措,依托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建立市级统筹、河(湖)长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牵头单位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报市河(湖)长办审核备案,并作为河(湖)长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监督考核。要建立日常监督、第三方评估、公众满意度测评、年度考核等考评体系,并纳入河(湖)长制考核重要内容,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层层签订责任状。市政府将加大对各区、市各部门推进落实情况的督察考核,对行动推进不力、未完成年度重点任务、河湖生态明显恶化等,将严肃追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生态河湖行动的资金投入,统筹使用水务、环保、城建等专项资金,积极引导外资、民资和个人资金等社会资本投入生态河湖行动建设与管理,形成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四)加强科技支撑。要充分调用高校、科研机构、科技社团和企业等各方力量,加强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整治、水生态修复、水生态补偿等方面重大课题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加大先进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力度,强化技术保障。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级要把生态河湖行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把水情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和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宣传、文广新部门要以河(湖)长制为宣传主线,大力宣传生态河湖行动的典型经验和成效,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水生态、水资源、水环境问题,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风尚。

编辑:汪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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