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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时间:2018-04-12 13:15

来源:南京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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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加快完善污水收集管网体系。厘清现状,科学规划,修编《城乡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构建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完成《污水主次干管专项规划》编制,加快研究、建设现有合流制区域污水主通道,基本完成雨污合流制通道改造,实现雨水、污水各行其道,提高污水收集率。加快污水管网排查与修复,结合排水设施管养体制调整,实施污水收集管网的“回头看”,对雨污混接、错接的管道实施全面整改,对倒坡、破损、下沉、堵塞和无法疏通的管道,以及破损渗漏的检查井,进行修复或翻建;加强沿河、沿湖截流管道(沟)及检查井缺陷修复,实现污水管网系统连通成网,排水畅通,污水应收尽收。(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建委、规划局、城管局等)

15.加快推进雨污分流建设。按照《南京市雨污分流攻坚计划(2017—2019年)》,以“重点断面、重要水体、干次管网”沿线雨污分流为重点,系统推进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在2017年雨污分流攻坚的基础上,2018—2019年新建95平方公里、2784个片区的雨污分流,实施35平方公里雨污分流建成区域的“回头看”,完成725个片区的检查整改,实施123平方公里开发地块征收拆迁和32平方公里棚户区的控源截污,确保2019年底前构建全市961平方公里范围内的雨污分流体系。(牵头单位:市建委;配合单位:市规划局、水务局、城管局等)

16.综合整治入长江支流。开展入长江支流专项整治,重点推进金川河、九乡河、七乡河、北十里长沟、朱家山河等主要入长江支流综合治理。梳理影响断面、水功能区水质的河道,开展入河排污(水)口调查与整治,实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引流蓄水、生态修复等工程。到2020年,金川河、外秦淮河、北十里长沟西支、北十里长沟东支等省控主要入江支流消除劣Ⅴ类。(牵头单位:市水务局、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建委、城管局等)

17.全面治理湖库富营养化。实施总磷总氮总量控制,对固城湖等湖泊及中山、方便等水库汇水区范围内涉及氮磷排放的园区、行业、企业进行严格监管,严控排污许可证的颁发,加强水华监测预警。强化蓝藻打捞、生态清淤、生物净化等措施,减少内源性营养物质负荷,降低湖泊富营养化指数。加强调水引流,促进水体流动,缩短湖库换水周期,提高水体自净能力。(牵头单位:市环保局、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农委等)

(五)实施水生态修复

18.构建水系连通。按照引得进、流得动、排得出的要求,完善多源互补、蓄泄兼筹的江河湖库连通体系,实现跨流域、跨区域互连互通。科学评估水体生态用水需求,分片分区域细化实施引流补水工程,优化补水水源及补水路径,促进水体有序流动。通过优化调度及洪水资源化利用,保障重要河湖生态水位、生态流速,完善引流活水工程,重点加大外秦淮河常态化引补水力度,实施百水河、河西地区等重点河道重点区域生态补水等工程。消除断头河、死湖,逐步恢复坑塘、河湖、湿地、水产规模养殖水域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打通水系连通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建委、园林局、农委等)

19.创建生态清洁型小流域。保护和改善农村自然生态环境,以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为重点,实施上游库塘、中游水系、下游农田水利建设综合治理,完成25个丘陵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不小于248平方公里,有效遏制丘陵山区水土流失的发展趋势。加快推进农村河道生态治理工程,按照畅通水系、恢复引排、改善环境、修复生态、拆坝建桥、方便群众的要求,继续实施农村河道轮浚、村庄河塘整治、试点农村水系连通和水网整治,提高农村河道管护水平,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农村生态河道。实施40条约200公里县级河道、220条约700公里重要乡级河道清淤治理,完成农村塘坝清淤5000面。(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园林局、农委等)

20.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加大水生生物资源多样性保护和修复力度,加大重点水域珍稀物种和重要经济鱼类的放流力度,通过人工干预、生物调控、自然恢复等多种措施,修复水生生物栖息地,打通鱼类洄游通道,丰富生物多样性。加强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在一些重要或典型湿地、重要水禽栖息地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或湿地公园。对重要渔业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切实加强长江江豚、中华鲟等濒危物种抢救性保护,推进长江流域性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工作,降低捕捞强度,缓解渔业资源衰退趋势。(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园林局、水务局等)

(六)加强水工程管护

21.建立河湖监测评价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水资源、水环境监测网络,完成重要水功能区在线监测、重点污水处理厂排放在线监测,强化重点入河湖排污口动态监测、规模以上取用水户自动监测和城市重点区域积水淹点监测等。完善河湖健康评价指标体系,全面开展水功能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河湖健康等评价。(牵头单位:市水务局、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水文局等)

22.完善河湖长效管护体制机制。健全水务工程管理考核制度,严格管理考核,推进水务工程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巩固水务工程管理单位达标和水利风景区创建成果,推进新创建国家及省级水管单位、省级规范化管理小型水库。(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旅游委等)

23.深化河湖资源权属管理。强化河湖资源管控,建立河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自然空间确权登记制度,制定水环境资源配置的激励奖励政策,建立河湖岸线资源、水域资源等自然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建立水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河湖水域、岸线资源实行有偿使用。推进水权制度建设,开展水权交易试点。(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国土局、环保局、财政局、交通局、农委等)

(七)严格水监管执法

24.完善水法规和审批制度建设。深化水务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我市水法规体系。修订完善水生态保护、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整治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节水条例》《南京市水资源保护条例》《南京市排水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完善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升决策质量水平。健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健全水事矛盾纠纷防范化解机制。(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环保局、城管局等)

编辑:汪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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