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在22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应了有关环保执法“一刀切”的敏感问题。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别涛在发布会上表示,“一刀切”是大家非常关注的问题。中央环保督察进行到第四轮,实现了由监督企业到监督政府的转变。督企也好,督政也好,方式是公开的,鼓励大家举报,让问题企业无可隐藏。
8月22日上午,环境保护部举行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别涛介绍法律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等有关情况,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巡视员刘友宾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并共同回答记者关注的问题。
新闻发布会现场
刘友宾: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参加环境保护部8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别涛司长,向大家介绍中国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建设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同时,从本次发布会开始,我们将每月向大家提供环保工作动态,并通报大家关心的重点环保工作进展,以便于大家更全面了解环保工作。下面,我先简要介绍有关情况。
一、中央环保督察实现全国31个省(区、市)全覆盖
随着近日第四批中央环保督察的全面进驻,目前已实现了全国31个省(区、市)中央环保督察全覆盖。
中央环保督察聚焦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在河北督察试点及前三批督察中,中央环保督察组共受理群众举报9万余件,经梳理合并重复举报后向地方交办63260件,向河北督察试点及前三批督察共23个省(区、市)移交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298个。截至目前,受理的举报已基本办结,问责近12000人,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称赞和拥护。第一批督察移交的100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已完成责任追究相关程序,问责结果近期将向社会公开。
目前,第四批中央环保督察正在进行,截至2017年8月20日,已受理群众举报10268件,问责938人。
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自4月7日开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已开展四个多月,完成了9个轮次的督查轮换。通过持续的高压执法,进一步传导治污压力,企业达标排放率明显提高,“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取得初步成效,环境污染恶化状况得到有效遏制。截至8月20日,强化督查共现场检查企业40925家,发现存在各类环境问题企业22620个,督办突出问题9042个,约谈8个市(县、区)主要负责同志。
下一步,针对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我们将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部党组已经审议通过了1+1+6的工作方案,即一个总体方案,一本台账,6个配套方案,作出系统部署,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统筹好督查和巡查工作,督促地方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实行量化问责,进一步巩固督查效果,杜绝“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扎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三、深入开展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行业清理整顿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自7月1日起,我部组织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共抽调1700余人,对全国所有从事进口废物加工利用活动的1792家企业开展了执法检查,全面排查并依法严厉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1074家企业存在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占检查企业总数的60%。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就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下一步我部将重点开展四方面工作:一是对这次检查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公布处理结果。二是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日前,我部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了《进口废物管理目录》(2017年)公告》,将4类24种固体废物从限制进口类调入禁止进口类,将于2017年年底开始实施。三是开展进口固体废物集散地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为期五个月的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依法取缔一批污染严重的非法再生利用企业,重点整治加工利用集散地,铲除洋垃圾藏身之地,规范引导再生利用企业健康发展。四是启动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标准的修订工作,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并抓紧对外发布。
今天下午,李干杰部长将主持召开专题座谈会,会同有关省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共同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工作。
四、加大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力度
总体来看,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部分地区、部分行业进展滞后。2017年1-7月,全国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为70.2%,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劣Ⅴ类水体比例为8.6%,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截至今年7月,重点城市确认的681个黑臭水体中,完成整治工程的有364个,占53.5%;在工业污染治理方面,已有1771家企业完成清洁化改造,占总数的85.0%,全国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仍有417家未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占总数的18%;在城镇污染防治方面,敏感区域城镇污水处理厂173个达到一级排放标准,占61%;在农业污染防治方面,14个省(区)尚未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
下一步,我们将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完善综合督导机制。指导各级环保部门建立水环境形势分析制度,识别工作滞后的地区和突出水环境问题,对问题严重地区统筹采取综合督政措施。二是健全配套政策措施。加快研究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污染防治等相关配套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三是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委托专家团队评估“水十条”实施以来的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等,明确下一步对策建议和工作重点。四是加大信息公开。前段时间,我部通报了各省份2017年上半年“水十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水质反弹情况,我部将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接受公众监督。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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