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环境准入。深化环评审批与管理改革,严格执行空间、总量、项目准入“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和专家评价、公众评估“两评结合”的决策咨询体系,切实把好项目审批关。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区域环境质量、污染减排绩效挂钩制度,实行“以新带老”“增产减污”“区域削减替代”的总量平衡政策和替代削减标准。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到2020年,组织完成市、县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建设局)
(九)推进循环发展。
促进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深化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全面推进永康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到2020年,制造业类省级以上园区(开发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培育4个省级以上示范园区,为各类产业园区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转型升级提供示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参与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
促进城镇再生水利用。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推进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优先使用再生水。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高校、机关、企事业单位污水处理和利用。到2017年,全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2%;到2020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5%。(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
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鼓励纺织印染、造纸、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到2020年,印染企业重复用水率达45%以上,其中非棉项目达55%以上,造纸企业综合废水重复利用率达70%以上。(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水利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对超标、超总量排污和使用、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扩大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加快在医药、精细化工、铅酸蓄电池、纺织印染、造纸、皮革、化纤、冶炼、电镀等产业深入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重金属重点防控企业必须每两年完成一轮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参与单位:市财政局)
四、着力节约和保护水资源
(十)控制用水总量。
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实施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严格执行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0.78亿立方米以内。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再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建设局、市农业局)
严控地下水超采。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排查登记已建机井;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能够满足用水需求时,一律不予批准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生产、经营等项目。加快建设地下水动态监测体系,实行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2016 年底前,完成全市断面沉降控制区范围划定工作。(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
(十一)提高用水效率。
加强用水需求管理。严格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将再生水和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推进水权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水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有效途径。到2020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25%、23%以上,全市三分之二县(市、区)达到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建设局、市机关事务局)
抓好工业节水。开展节水评估、水平衡测试,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在高耗水、重污染行业,加快实施一批技术水平高、示范效应明显、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大的减污、节水、废水处理回用技术改造项目,引导企业和社会投资。以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热力和工艺系统节水、工业给水和废水处理等领域为重点,支持企业积极应用减污、节水的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引导工业企业开展用水效率对标达标,提升工业企业用水效率。到2020年,电力、纺织印染、造纸、化工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水利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建设局)
加强城镇节水。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相关强制性标准的产品、设备。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用水器具。推动旅馆饭店、景区、度假区、学校等用水器具更新改造,到2017年,全市城市节水器具普及率达90%以上。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到2017年,县级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到2020年,县级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达40%以上。加快城市取消屋顶水箱、推进“一户一表”改造。到2016年底,20%以上的市级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到2020年,50%以上的市级机关和各县(市、区)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到2020年,市本级建成国家节水型城市,50%以上其他县(市、区)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严控无序调水和人造水景工程。(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水利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
推进农业节水。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四个百万工程”,加快灌区节水改造,扩大管道输水和喷微灌面积。探索建立灌区墒情测报网络,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完成东阳横锦水库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浦江县通济桥水库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开工建设莘畈水库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2016年完成新增改善灌溉面积3.93万亩,新增高效节水面积2.70万亩。到2020年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581以上。(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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