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开始国家对环保产业日趋重视,为了促进环保产业的升级与转型,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发展新兴战略产业的决定,国家环境保护部先后出台了《关于环保系统进一步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环发[2011]36号)、《环境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环办函[2012]185号)、《环保服务业试点工作方案》(环办[2012]41号)、《关于发展环保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环发[2013]8号)。
国家环境保护部为了引导环保产业发展方向,加强环保产业对环保事业目标的支撑作用。在环境问题日益凸现的背景下,以着力发展环保服务业为主导,引领中国环保产业发展。2014年4月4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同意开展环保服务业试点的通知》(环办[2014]377号),据了解包含19家环保服务业试点单位(见表1)。
表 1 环保服务业19家试点单位名单
序号 | 试点单位 | 序号 | 试点单位 |
1 | 辽宁省环保厅 | 11 |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2 | 江苏省环保厅 | 12 | 华时捷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 |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13 | 山东国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 |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 | 14 | 湘牛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
5 | 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原生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
6 |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16 | 四川省地质工程勘察院 |
7 | 凯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7 |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 | 桑德集团有限公司 | 18 | 瑞邦晟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邦达诚环境监测中心(江苏)有限公司:宏达通泰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 |
9 |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19 | 湖南现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0 | 中持(北京)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
此次试点除了涵盖保障政策及环境管理机制、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监管机制、环保服务业公共平台构建、第三方运行服务模式及管理要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环境金融服务等方面以外,重点突出以环保效果为导向的环保综合服务,促进环保产业与环保效果、环保质量紧密挂钩,这将有利于加强环境保护部对于环保产业的话语权。
编辑:李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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