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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涛:环境消费与环境投资

时间:2012-06-09 10:04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谷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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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环境日的主题是“绿色消费:你行动了吗?”很多媒体版面多是民生消费的“绿色”宣传:要节约、要节水、要节能;少减排、少污染。而对于政府来说,如何在公共服务过程中通过政府采购方式促进绿色消费,很少进入大家的视野、被人提及。65日环境日当天,清华大学环保产业研究所所长傅涛博士专门就此话题接受中国水网专访。他认为,政府采购环境服务就是一种最为直接和有效的绿色消费,将对环境产业转型与发展带来巨大影响。从促进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角度讲,环境消费对经济拉动的效果要优于目前普遍采用的环境投资拉动。

绿色采购正在成为趋势

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主体,节能环保是一种体现全社会整体利益的公共服务需要。因此,支持环保,促使社会购买节能降耗的产品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能。

相对于民众的绿色消费,以政府为“消费”主体的绿色采购,已经在世界范围内被重视和施行。美国、丹麦、加拿大等都制定相关法律,要求优先采购经过环境认证的产品,日本政府甚至实行了强制采购政策。20061122日,在由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首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正式出炉,该文件标志着中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正式开始实施。

在环境保护成为基本国策和节能减排成为“十一五”规划的重要目标的背景下,政府采购首选自主创新和节能环保产品或服务更是必然选择。

政府推动绿色采购,不仅仅是消费原材料、生产方式、种植加工方式的嬗变,更是消费观念、消费习惯的革新,将成为引领社会消费的风向标。尤其当节能环保产品或服务因观念或价格等因素遭遇市场“肠梗阻”时,政府应通过自身行动或财政资助帮助打开市场,引领公众绿色消费。

从国际上看,近年政府财政结构变化的一个重大趋势,是社会性支出、环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很多国家占到了50%60%,甚至超过70%。我国政府“绿色采购”比例一般占到当年财政采购预算的30%以上。据了解,“十一五”期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由2005年的2928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8422亿元,年均增长23.5%

环境领域:消费拉动效果优于投资拉动

但是绿色采购绝不仅限于对绿色产品的采购。近年来,政府在环境保护的关联投资越来越大,体现了政府的环境责任。但是这些投资金基本都是以各级政府的财政基建性投资为主导的。

绿色采购是一种新型环境消费形式

傅涛认为,在环境产业转型服务业的背景下,政府财政购买践行绿色采购,向环境服务业企业采购服务,其本质上就是一种新型的环境消费,是绿色消费的一种重要形式,政府采购环境服务的绿色消费形式必将推动环境产业的服务业转型及更深一步地发展。

傅涛介绍,政府代表社会,动用公共财力,作为一种环境服务的消费主体,其进行环境绿色消费所获得价值是环保服务的外部性价值,履行了其公共服务的责任。

最近,国务院与有关部门连续发布大量环境规划,其阐述的数目庞大的投资数据,基本都是从基建投资的角度出发的。

傅涛介绍,从环保公共服务的角度,政府履行责任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政府加大公共财政的绿色投入,进行环境治理、建设污水处理厂、水体修复等,以投资促进环保,拉动经济;另一种是以购买环境服务的绿色消费形式拉动产业发展。

绿色消费拉动更能促进环境产业发展

投资拉动形式见效快、操作简单,但是产业关联系数小、放大作用有限、市场机制的空间小。而环境服务采购的绿色消费形式,其对产业拉动的放大效果一般会达到十倍以上。通过政府与环保企业之间的服务采购合同,也就是合同环境服务的形式,将对环境产业发展规模产生巨大放大效应,为市场主体的进入留下巨大空间,同时能够化解政府的融资压力。以污水处理厂BOT项目为例,政府采购环境服务,为污水处理的环境效果付费,政府有限资金的效果相对会得以更多放大。

另外,傅涛建议,中央政府转移支付的资金应采取对地方政府的环境服务采购进行采购补贴的形式,这样能有效引导地方环境服务采购的实施,同时避免工程建设中的诸多问题。实施上“基于环境产出”的环境采购补助,要远优于“基于工程投资”的建设项目补助。前者的放大效应好,资金使用效率高。从这一点来说,在环境领域,以促进产业发展考察,消费拉动将比投资拉动的更有效果和意义。

前不久国家拿出265亿元进行节能家电补贴,将节能新产品提前普及加速替代,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使企业从集中精力搞销售向技术机构调整转变。初步测算,预计推广高效节能平板电视和节能空调将拉动消费约1800亿元。再深一步讲,家电为快速消费品,折旧速度快,如果以环保设备20年的折旧,拉动的效果将更显著。

傅涛认为,环境产业的政府补贴形式其拉动的经济效果将比家电行业补贴拉动的效果更大,而且因为采购主体是政府,因此相比家电行业更加容易。但是,推行环境服务采购补贴,需要打破以往环境财政资金的使用模式,需要配套的政策,也需要突破利益集团的束缚。

实现消费拉动需保证三个前提

傅涛介绍,环境领域,传统的以投资拉动,相对以消费拉动更容易操作。实现政府环境服务采购必须要保证一些基本的前提条件。

首先,要想保证环境领域的消费拉动,必须要有清晰而明确的责任主体和付费主体。各级政府作为公共服务责任部门,是环境服务采购的主体和绿色消费的主体,同时也应该是政府采购即绿色消费的付费主体。

其次,为支撑付费的合理性,应制定出相对科学合理的对价标准,以实现对所采购的环境服务的价值进行评估并支付。

第三,环境服务的消费拉动实现,在支付主体明确、支付标准健全的前提下,还需要有稳定的财政来源作为保障。对于政府采购环境服务,各级政府财政应该建立专项财政列支,保证资金的稳定来源。国债、专项基金、环境税、资源税、土地出让金等,都可以成为环境采购的资金来源。

傅涛认为,从发展的角度,包括环境领域在内的很多领域发展,已经开始从投资拉动逐渐转变为消费拉动。民众的绿色消费,作为社会整体的消费转型具有根本意义,但从促进产业发展角度,政府采购形式的绿色消费对于环境产业发展具有更大的意义。

编辑: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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