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地震灾区卫生消杀用化学品安全使用与防范提要》的通知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8-05-29 |
发文单位 | 环境保护部 | ||
文件号 | 环办函〔2008〕257号 | ||
摘要 | 四川省、重庆市、陕西省、甘肃省、云南省、贵州省环境保护局: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为做好地震灾区的卫生防疫工作,施用了大量卫生消杀用化学品。为防止消杀用化学品使用不当对环境造成危害,防范次生污染,切实保障地震灾区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我部制定了《地震灾区卫生消杀用化学品安全使用与防范提要...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8-05-29 |
发文单位 | 环境保护部 | ||
文件号 | 环办函〔2008〕257号 | ||
摘要 | 四川省、重庆市、陕西省、甘肃省、云南省、贵州省环境保护局: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为做好地震灾区的卫生防疫工作,施用了大量卫生消杀用化学品。为防止消杀用化学品使用不当对环境造成危害,防范次生污染,切实保障地震灾区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我部制定了《地震灾区卫生消杀用化学品安全使用与防范提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