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地震灾区过渡性安置区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8-05-29 |
发文单位 | 环境保护部 | ||
文件号 | 环办〔2008〕31号 | ||
摘要 | 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和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对口支援地震灾区临时住所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灾民过渡性安置区建设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帮助地方政府“选好址,配好套,管好用”,快速有序地安置灾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灾区各级环保部门应加强灾民过渡性安置区建设...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8-05-29 |
发文单位 | 环境保护部 | ||
文件号 | 环办〔2008〕31号 | ||
摘要 | 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和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对口支援地震灾区临时住所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灾民过渡性安置区建设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帮助地方政府“选好址,配好套,管好用”,快速有序地安置灾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灾区各级环保部门应加强灾民过渡性安置区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