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地震灾区饮用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8-05-24 |
发文单位 | 卫生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农业部 | ||
文件号 | 卫监督发[2008]29号 | ||
摘要 | 四川省、重庆市、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卫生、环保、建设、水利、农业(畜牧兽医)厅(局),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四川汶川地震灾害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落实中央提出的各项要求,及时开展水源水及饮用水监测和遇难人员遗体处理、废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