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水资源作业基金收支保管及运用办法》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4-05-11 |
发文单位 | |||
文件号 | 院授主字四字第0930002914B号 | ||
摘要 | 中华民国九十三年五月十一日行政院院授主字四字第0930002914B号令修正发布第6条条文;并删除第2条条文第2条 (删除)第6条 本基金之收支、保管及运用,应设水资源作业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置委员十三人至十五人,其中一人为主任委员,由本部部长或派员兼任;一人为副主任委员,由本部派员兼任;其余委员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4-05-11 |
发文单位 | |||
文件号 | 院授主字四字第0930002914B号 | ||
摘要 | 中华民国九十三年五月十一日行政院院授主字四字第0930002914B号令修正发布第6条条文;并删除第2条条文第2条 (删除)第6条 本基金之收支、保管及运用,应设水资源作业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置委员十三人至十五人,其中一人为主任委员,由本部部长或派员兼任;一人为副主任委员,由本部派员兼任;其余委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