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高雄市爱河水上活动应行注意事项》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4-04-16 |
发文单位 | |||
文件号 | 高市府建五字第0930021775号 | ||
摘要 | 中华民国九十三年四月十六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建五字第0930021775号公告修正发布全文5点 一、活动区域:自建国路建国桥至五福路高雄桥段水域。 二、活动项目:手划船、帆船、水上脚踏车及其它经本府核定之项目。 三、活动时间:上午七时起至下午十时止。 四、活动应遵守左列规定: (一)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4-04-16 |
发文单位 | |||
文件号 | 高市府建五字第0930021775号 | ||
摘要 | 中华民国九十三年四月十六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建五字第0930021775号公告修正发布全文5点 一、活动区域:自建国路建国桥至五福路高雄桥段水域。 二、活动项目:手划船、帆船、水上脚踏车及其它经本府核定之项目。 三、活动时间:上午七时起至下午十时止。 四、活动应遵守左列规定: (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