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污水处理站多层停车场之使用及经营规章》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5-05-13 |
发文单位 | |||
文件号 | 第166/2005号行政长官批示 | ||
摘要 |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35/2003号行政法规核准的《公共泊车服务规章》的规定,作出本批示:一、核准附于本批示并为其组成部分的《污水处理站多层停车场之使用及经营规章》。二、废止第271/2003号行政长官批示。三、本批示自公布翌日起生效。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三日行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5-05-13 |
发文单位 | |||
文件号 | 第166/2005号行政长官批示 | ||
摘要 |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35/2003号行政法规核准的《公共泊车服务规章》的规定,作出本批示:一、核准附于本批示并为其组成部分的《污水处理站多层停车场之使用及经营规章》。二、废止第271/2003号行政长官批示。三、本批示自公布翌日起生效。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三日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