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0C章:污水处理服务营运基金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
发文单位 | |||
文件号 | 宪报编号:L.N.362 of 1997 | ||
摘要 | 条文标题:赋权条文版本日期:01/07/1997污水处理服务营运基金*立法局决议(本为1994年第155号法律公告)立法局在1994年3月9日根据《营运基金条例》(第430章)第3、4、及6条提出及通过的决议。议决自1994年3月11日起─(a)按财政司司长所作的建议设立污水处理服务营运基金("营运基金"),以便对污水处理方面的政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
发文单位 | |||
文件号 | 宪报编号:L.N.362 of 1997 | ||
摘要 | 条文标题:赋权条文版本日期:01/07/1997污水处理服务营运基金*立法局决议(本为1994年第155号法律公告)立法局在1994年3月9日根据《营运基金条例》(第430章)第3、4、及6条提出及通过的决议。议决自1994年3月11日起─(a)按财政司司长所作的建议设立污水处理服务营运基金("营运基金"),以便对污水处理方面的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