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大埔县小型蓄水工程清理整改验收实施办法的通知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5-09-28 |
发文单位 |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文件号 | 梅市府办[2005]64号 | ||
摘要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自8月中旬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对全市水库、山塘、电站蓄水工程的安全检查和整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日前,大埔县政府制定了《大埔县小型蓄水工程清理、整改、验收实施办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