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福州市南区水厂龙潭角水源地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5-08-12 |
发文单位 | 福建省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闽政文[2005]359号 | ||
摘要 | 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取消我市南区水厂龙潭角水源地水源保护区的请示》(榕政综[2005]18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鉴于你市已于2004年2月起停止从南区水厂龙潭角水源地取水,经研究,同意取消福州市南区水厂龙潭角水源保护区。请你市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加强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