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厦门市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污染当量数》的公告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4-09-13 |
发文单位 |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 | ||
文件号 | 厦环[2004]25号 | ||
摘要 | 根据《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31号)第四条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03]6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对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排污者污水排污量采用抽样测算方法进行了核算,现将核算结果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