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的决定》的通知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4-09-20 |
发文单位 | 吉林省建设厅 | ||
文件号 | 吉建城[2004]51号 | ||
摘要 | 各市(州)、县(市)建委(建设局、公用局):现将《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决定》)转发给你们,请各地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提出以下几点具体要求:一、按照《修改决定》要求,各地要做好与当地城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