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沈阳市水工程管理保护条例》的决定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4-06-15 |
发文单位 | 沈阳市人大常委会 | ||
文件号 | 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3号 | ||
摘要 | 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4月8日通过,已经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5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4年6月15日起施行。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4年6月8日 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废止《沈阳市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