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区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管工作的意见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4-06-24 |
发文单位 |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文件号 | 潭政办发[2004]33号 | ||
摘要 | 雨湖区、岳塘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湘价费[2004]6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市区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堤垸保护费,下同)征管工作,确保城区防洪安全,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