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4-03-17 |
发文单位 | 水利部;国土资源部;中国气象局;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
文件号 | 水汛[2004]69号 | ||
摘要 |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国土资源厅、气象局、建设厅(建委、规委、规划局)、环保局(厅),长江水利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关于编制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的重要指示,水利部、国土资源部、中国气象局、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于2002年12月成立了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领导小组,统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