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南沙河流域综合整治的通告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3-08-28 |
发文单位 | |||
文件号 | |||
摘要 | 为加强南沙河流域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南沙河河道管理,提高防洪能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综合整治规划范围内的林木、非法建筑物、构筑物等阻水障碍物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清除;合法房屋和农田,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二、综合整治规划范围内的穿河管线、缆线、桥梁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3-08-28 |
发文单位 | |||
文件号 | |||
摘要 | 为加强南沙河流域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南沙河河道管理,提高防洪能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综合整治规划范围内的林木、非法建筑物、构筑物等阻水障碍物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清除;合法房屋和农田,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二、综合整治规划范围内的穿河管线、缆线、桥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