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1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3-07-01 |
发文单位 | 国务院水土保持委员会 | ||
文件号 | 水保[2003]284号 | ||
摘要 | 海河水利委员会,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水利厅(局): 为加强和规范《21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规划》)水土保持项目的管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的顺利实施和规划目标的实现,提高投资效益,我部根据国务院对《规划》的批复意见和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水土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