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水利部中国科学院关于联合创建陕北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的决定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2-09-03 |
发文单位 | 陕西省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陕政发[2002]47号 | ||
摘要 |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西北地区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快陕北地区生态环境建设步伐,为西北地区乃至全国生态建设积累经验,提供示范,陕西省人民政府、水利部、中国科学院决定联合创建陕北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 陕北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包括延安、榆林两市,土地面积8.06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