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西安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2-04-15 |
发文单位 | 西安市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市政发[2002]49号 | ||
摘要 | 2002年3月28日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决定对《西安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作如下修改: 将第一条、第四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八条中的“《陕西省河道堤防工程管理规定》”均改为:“《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西安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2-04-15 |
发文单位 | 西安市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市政发[2002]49号 | ||
摘要 | 2002年3月28日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决定对《西安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作如下修改: 将第一条、第四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八条中的“《陕西省河道堤防工程管理规定》”均改为:“《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西安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