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征收水利建设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2-04-22 |
发文单位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连政发[2002]78号 | ||
摘要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继续征收水利建设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苏政发[2001]61号)精神和国家、省有关文件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十五”期间全市继续征收水利建设基金,并继续实行市县分级筹集、分级使用的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市、县水利建设基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2-04-22 |
发文单位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连政发[2002]78号 | ||
摘要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继续征收水利建设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苏政发[2001]61号)精神和国家、省有关文件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十五”期间全市继续征收水利建设基金,并继续实行市县分级筹集、分级使用的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市、县水利建设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