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1-11-16 |
发文单位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28号 | ||
摘要 |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的维护管理,保障我省防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河道,包括大沽河、潍河、小清河、徒骇河、德惠新河、马颊河、漳卫新河、大汶河、泗河、梁济运河、洙赵新河、东鱼河、韩庄运河、沂河、沭河、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1-11-16 |
发文单位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28号 | ||
摘要 |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的维护管理,保障我省防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河道,包括大沽河、潍河、小清河、徒骇河、德惠新河、马颊河、漳卫新河、大汶河、泗河、梁济运河、洙赵新河、东鱼河、韩庄运河、沂河、沭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