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0-07-24 |
发文单位 | 铜陵市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铜政[2000]22号 | ||
摘要 |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省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2000]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属于地方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包括小型机动车养路费、客货水运附加、公路运输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