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河涌管理规定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0-08-31 |
发文单位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2000]5号 | ||
摘要 | 第一条 为加强对河涌的管理,改善城市环境,充分发挥河涌的综合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河涌,是指用于防洪、排涝、排水、航运的天然河道(珠江干流、流溪河除外)、人工水道、人工湖泊。 本规定所称河涌附属设施,是指水闸、截污栏、护栏、渠箱、泵站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0-08-31 |
发文单位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2000]5号 | ||
摘要 | 第一条 为加强对河涌的管理,改善城市环境,充分发挥河涌的综合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河涌,是指用于防洪、排涝、排水、航运的天然河道(珠江干流、流溪河除外)、人工水道、人工湖泊。 本规定所称河涌附属设施,是指水闸、截污栏、护栏、渠箱、泵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