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三峡库区农村外迁移民安置工作的通知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0-06-05 |
发文单位 | 四川省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川府发[2000]27号 | ||
摘要 | 为了减轻三峡库区移民安置的环境压力,保护长江两岸生态环境,国务院决定,由四川、上海等11个省、市接收安置三峡库区重庆市7万农村外迁移民,其中下达我省9000名外迁移民安置任务,要求在2000年首先搞好150户、600人的安置试点,同时做好面上移民安置规划;2001年全面开始搬迁安置,2003年上半年完成全部安置任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