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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时间:2011-12-02 09:37

来源:国家海洋局网站

作者:姚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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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海洋局在京召开《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2011~2015)》(以下简称《规划》)专家评审会。专家组听取了规划编制组的汇报,经认真质询、讨论,一致通过了《规划》的评审。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司长范恒山和国家海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宏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范恒山介绍了《规划》的编制背景和意义。他希望专家组可以围绕3个方面对《规划》予以重点评议:一是《规划》提出的“十二五”期间我国海洋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否准确,规划指标是否科学,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与总体要求;二是《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是否完善,是否有需要补充的内容,是否有调整的必要;三是《规划》提出的重大改革思路和保障措施是否可行,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王宏在讲话中强调,编制、实施好海洋事业发展规划是统筹海洋事业全面发展、保障国家“走出去”战略实施的重大举措。规划编制组会后要抓紧组织,认真研究领会,完善《规划》内容和发展目标,进一步强化政府服务职能,妥善处理好海洋资源开发与海洋环境生态保护、海洋事业发展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重要关系,加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评审专家组由9位专家组成,中国科学院院士孙枢担任组长。专家组认为,《规划》认真落实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促进海洋事业发展的战略部署和总体要求,并注意了与国家相关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良好衔接;全面分析了海洋事业发展现状,科学研判了“十二五”时期海洋事业发展的新形势,系统提出了未来5年海洋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内容翔实、任务具体、措施得力,对促进我国海洋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体现了陆海统筹、人海和谐、安全优先、管理创新、服务为本的原则,在海洋资源管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防灾减灾、海洋权益维护、海洋科技创新、海洋综合管理、海洋法律法规、海洋经济调控等方面,体现了新形势下国家对海洋事业发展的要求。

编辑:丁晓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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