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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水资源管理工作

时间:2007-11-22 13:28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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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扎实推进水资源管理工作
  水利部副部长  胡四一


  同志们:

举世瞩目的党的十七大刚刚胜利闭幕。水利部党组组织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对新时期水利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人与自然和谐,把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把节约保护水资源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统筹兼顾,把推进水利协调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与时俱进,把水利改革创新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现代化方向,把推进水利现代化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今天,我们在长沙召开全国水资源管理工作会议,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部党组对水利工作的总体部署,研究安排新时期水资源管理工作。这次会议非常及时,十分重要。

下面,我结合学习十七大精神,就水资源管理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十一五"以来的水资源管理工作进展

2006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我们适时在鄂尔多斯市召开了全国水资源工作会议,明确了"十一五"期间的水资源管理工作思路、目标和主要任务。两年来,各级水资源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结合各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水资源管理各项制度逐步完善,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展开,水资源保护取得新的进展,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基础工作不断加强,管理能力不断提高,有力地促进了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一)以贯彻国务院460号令为契机,水资源配置工作取得新突破

2006年4月,国务院颁布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这是近年来水资源管理的重大进展。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推进了水资源配置工作。

一是总量控制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全面启动了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制订工作,七大流域管理机构初步编制完成了流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体系,黄河流域率先将流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细化分解到支流及市县。各地相继开展了水量分配工作,永定河、大凌河等河流的水量分配方案已经完成,正按程序报批。甘肃、宁夏、内蒙、浙江、广东等地积极开展明晰水权工作,推动水权流转。

二是强化了取水许可管理。全国取水许可证换发工作完成近半,重新核定了许可水量,建立了取水许可管理台帐。推进计划用水管理,2006年全国实施计划用水管理的水量达到总许可水量的70%。对违规取水项目进行了清理和严肃处理。通过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管理,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保障了经济社会的合理用水需求。

三是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取得进展。各地积极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把水资源费征收作为水资源管理的重要环节,依法扩大了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合理调整了征收标准,加大了征收力度,开征了中央直属电厂水资源费。2006年全国共征收水资源费55亿元,其中13个省、直辖市征收水资源费过亿元。

四是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规范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严格审批报告书。流域管理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告书2100多份,否决了100多份不符合资源环境政策的报告书,从源头上遏制了盲目兴建高耗水、高污染项目,促进了节能减排和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拓展论证工作领域,开展了《曹妃甸循环经济示范区总体规划》等区域规划水资源论证以及利用非常规水源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严格资质管理,3家甲级资质单位被通报整改,1家乙级资质单位被吊销资质。

五是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黄河水利委员会会同沿黄省区全面启动了黄河干、支流调度,水量调度管理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黄河连续8年不断流。黑河、塔里木河加强流域统一调度,下游生态与环境继续改善。山西、河北两省连续5年向北京市集中输水,提高了首都供水安全保证率。实施引江济太、珠江调水压咸、引黄济淀等调水,保障了重点地区的供水和生态安全。湖南省启动了枯水期水资源统一调度,在抵御特大干旱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二)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按照中央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要求,各地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响应。

一是发布了《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形成了国家、流域和省区层面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体系,明确了"十一五"期间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二是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取得新进展。张掖、绵阳、大连试点取得了基本经验,发挥了示范作用,已相继通过验收。全国试点达42个、省级试点100余个,积极探索不同类型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具体模式和有效途径。试点带动了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四川、江苏、甘肃、宁夏等省级人民政府出台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相关政策。

三是探索建立节水新机制。截止2006年底,共有19个省区出台了水价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促进节水的水价机制正在逐步形成。河北省探索实行"提补水价"和"按方收费、按亩返还"的农业用水水价计收方式,提高农民节水的积极性。全国共成立了3万多个农民用水户协会,公众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机制正在形成。江苏省开展了八大行业节水行动,把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和社区活动作为落实节水型社会各项任务的重要载体。

四是用水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按2005年不变价计算,2006年全国万元GDP用水量281m3,比2005年下降了7.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56m3,比2005年下降了7.7%。2000年到2006年间,全国用水总量年均增幅不足1%,用水总量快速增长的趋势得到了有效遏制。北京市用水总量从2000年的40亿m3左右减少到2006年的34.6亿m3,工业用水连续8年保持负增长。河北省用水总量由2000年的224亿m3降低到2006年的204亿m3。西安市节、压、管多策并举,核减市区地下水年取水量1000多万m3。

(三)全国水资源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实施水功能区划制度,加强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成功应对了突发性水污染事件,为供水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是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得到加强。全国水功能区划定工作基本完成,29个省区人民政府批准了水功能区划。各流域管理机构基本完成了重点水域纳污能力核定,提出了限制排污总量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水资源保护协调机制,定期向流域内省级人民政府通报省界缓冲区的水质状况。辽宁省、江苏省和青岛市等完成了水域纳污能力核定工作,提出了限制排污总量意见。26个省区完成了入河排污口普查登记。天津、河南、安徽、江苏、山东等地开展了入河排污口的监测,并及时将监测结果通报地方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入河排污口审批工作全面开展。公布了第一批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

二是成功应对了一系列突发性水污染引发的水安全事件。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2007年成功应对了太湖、巢湖、新立城水库等蓝藻暴发事件和汉江甲醇货轮起火爆炸等突发事件。各流域管理机构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对有序,处置得当,确保了饮用水安全。初步建立了全国水污染事件月报季报制度。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能力有所增强。

三是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工作取得经验。无锡市、武汉市试点即将完成中期评估。新增了查干湖、新宾县和凤凰县等试点,积极探索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成立了水利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水利部推荐的查干湖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四是积极推进地下水保护。存在地下水超采问题的24个省区中,有16个省区划定并公布了超采区,制订和实施了地下水限采计划。编制完成了《南水北调东中线受水区地下水压采方案》。积极推进全国地下水保护行动,超采区限采和封井关停工作力度加大。部分地区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的趋势得到明显遏制,有的地区地下水位开始回升。

(四)水务体制改革不断深入

两年来,水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城市水务一体化管理取得新进展,在统筹城乡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促进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全过程管理等方面成效逐步显现。

一是水务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截止2006年底,全国30个省区组建水务局或由水利局承担水务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占县级以上行政区总数的60%以上,比"十五"末期提高了3个百分点。2007年广州、德阳、酒泉等地开展了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承德、衡水、牡丹江等一批已成立的水务局进一步理顺了涉水管理职能。

二是城市水利建设取得经验。各地积极贯彻《水利部关于加强城市水利工作的若干意见》,以水系综合整治和水网建设为突破口,编制城市涉水专业规划,加强城市水管理,加快城市水工程建设,有效地促进了城市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山东省以城市水系整治为基础,统一规划建设全省水网体系,保证水资源在时间上调度、在空间上配置、在行业间调节。探索出了"一河清泉水、一条经济带、一个产业链、一道风景线"的新模式。

三是以实施水务特许经营、改革投融资体制为重点,水务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深化。上海、广东、江苏、海南等地已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多元投资、市场运行、企业开发的水务良性运行机制,在理顺价格体系、推进产权制度和经营模式改革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2006年水务投资225亿元,其中利用市场化方式融资的比例已达到54%。

(五)水资源管理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要实现水资源的科学管理,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保障体系。两年来,水资源管理在法规建设、规划编制、技术支撑以及人员培训等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进展。

一是法规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黄河水量调度条例》相继颁布实施,各地陆续出台了《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的系列配套法规。

二是规划工作取得新进展。《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水利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完成了《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水利部分)。启动了《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及《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的编制。

三是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城市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试点建设进展顺利,19个试点城市完成总投资1.34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8450万元。编制完成了《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项目建议书》。北京、上海、浙江、河北、辽宁、山西等15个省区和50多个城市已启动了水资源监控与管理系统建设。

四是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加强培训工作,相继开展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节水型社会建设、取水许可管理、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的培训。

二、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明确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新要求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党的十七大的丰硕成果和主要精神,集中体现在胡锦涛总书记所作的党的十七大报告。报告着重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前进方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奋斗目标、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指导思想、科学发展是必由之路、加强党的建设是根本保证等重大问题,具有深刻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和战略性。我们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实质,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为实现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奋斗目标而扎实工作。

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十六大报告对水利的不同表述,体现了水利工作的要求和重点发生了变化。十六大报告把水利放在经济建设部分,强调了解决部分地区缺水问题以及兴建南水北调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十七大报告把水利放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部分,明确提出保护水资源,建设科学合理的资源利用体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水利建设,促进生态修复等。这些变化体现了党中央对新时期水利工作的新要求,体现了水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和地位。最近,陈雷部长在多次会议上都把水资源管理工作放在水利工作的突出位置,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水资源管理工作者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实质,扎实做好新时期的水资源管理工作。

(一)深刻认识新时期水资源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以党的十七大为标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资源管理既面临着难得的机遇,也面临着严竣的挑战。

机遇主要体现在:一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水问题,各级政府都把水资源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的实践,为水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三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战略的实施,为水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四是公众生态文明观念的不断增强,为水资源管理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挑战主要体现在:一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对水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全球气候变化和大规模人类活动,加剧了水问题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三是水资源管理的深层次矛盾日益凸显,改革与发展任务越来越重;四是水资源管理工作基础薄弱,水资源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新时期的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紧紧抓住战略机遇期,认清形势,理清思路,找出差距,迎接挑战,肩负起时代赋予的重大使命。

(二)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明确当前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新要求

一是要把坚持以人为本作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水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的本质特征。水资源管理工作要强化水资源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切实保障饮水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安全和生态用水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创造优良生态和优美环境。

二是要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目标。正确处理水资源开发治理与生态保护的关系,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形成节约水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要高度重视和解决生态问题,尊重客观规律,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担当起河湖生态的代言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是要把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作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重心。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发展。要大力推进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强化水资源约束和水环境约束,完善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的政策法规体系,加快形成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体制机制,通过对水资源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综合治理、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科学管理,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力和水环境承载力相协调,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四是要把坚持统筹兼顾作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根本方法。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协调好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统筹协调城乡水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统筹协调好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妥善处理好上下游、左右岸不同区域间用水需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统筹当前发展用水与长远发展用水的关系,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五要把坚持改革创新作为推进水资源管理现代化的动力。解决日趋复杂的水资源问题,必须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努力解决制约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要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先进的科学技术,指导水资源管理实践,创新水资源管理。积极推进水资源管理现代化,逐步建立体制健全、机制合理、法制完备的现代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资源管理信息化,提高水资源的调控能力和水资源管理决策能力。

三、改革创新,扎实推进水资源管理工作

2008年是"十一五"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着力加强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改革创新,提高水资源管理能力,全面加强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积极推进水资源配置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总量控制制度的实施。继续推进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制订工作。各流域管理机构要加快工作进度,抓紧与有关省区沟通和协调,力争于2008年初完成流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体系的制订工作;在此基础上,各省区全面启动取水许可指标体系编制工作。同时,组织对跨省区河流进行情况摸底,制订水量分配工作计划,稳步开展水量分配试点工作。

二是抓好水资源论证。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规范论证队伍从业行为,开展项目论证后评估,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强化监督管理。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全面开展水资源论证。积极探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重大产业发展规划等的水资源论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三是强化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的规范化管理。以推进计划用水、计量监测为重点,加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继续做好取水许可换发证工作。加大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力度,完善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体系,强化水资源费征收管理。规范水资源费使用,确保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

四是切实加强规划的实施管理。全面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塔里木河流域近期治理规划》、《黑河流域近期治理规划》、《21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确立的各项措施,推动重点地区水资源综合治理,保障重点地区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抓紧制定《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实施计划,推动各项治理措施和目标的落实。

五是加强流域、区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继续开展黄河干支流等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和完善区域水资源调度管理的机制和手段,保障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研究探索加强水资源调度管理的机制和手段。研究制定突发情况下的水资源应急调度预案,积极开展南方丰水地区枯水期水资源调度,确保用水安全。

(二)继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一是进一步明确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十一五"期间,全国万元GDP用水量要下降20%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下降30%以上,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要提高到0.50,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要下降到15%以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全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把实施《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任务的核心内容,力争为节约型社会建设创造好的经验。

二是扎实做好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各地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将水资源严重紧缺、用水矛盾突出、水污染严重、地下水超采和水生态问题严重的区域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点。农业节水领域的重点是抓好种植结构调整、灌区和田间节水改造等;工业节水领域的重点是抓好火力发电、石油化工、冶金等高耗水行业的节水工作;城市生活节水领域的重点是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全面推广节水器具等;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替代淡水资源。

三是继续做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在巩固现有试点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扩大试点范围,深入探索不同水资源条件、不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区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具体模式与有效途径,更有针对性地指导各地区深入推进工作。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及时协助试点解决问题,监督检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加强试点经验交流和推广。

四是完善用水定额管理,强化考核监督,建立长效节水机制。未编制用水定额的省区,要抓紧制定用水定额标准。已发布用水定额的省区,要根据节能减排、产业结构调整、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的要求,适时修订用水定额。研究建立全国用水效率效益评价与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考核监督。继续推动水权制度建设,完善水价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推进节水产品认证工作。

(三)积极推进水资源保护

一是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核定水域纳污能力,组织制定分阶段的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明确各功能区排污总量控制指标。各流域管理机构要建立省界断面考核和监督管理指标体系,加强水质监测,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严格新建、改建和扩建入河排污口的审批。

二是组织实施《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建立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体系,抓紧制定水源地保护监管的政策和标准。

三是加强水质水量监测。重点做好水功能区、取水口、省界断面、主要输水断面和入河排污口的监测工作。对水功能区不达标的、入河排污口超指标排放的,要及时报告有关人民政府,并通报环保部门。进一步完善重大水污染事件预警、报告和应对机制,提高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对能力。

四是做好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做好试点工作,总结经验,研究探索建立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机制。研究河流健康指标体系,制定和完善河流生态用水标准和生态调度管理等相关政策,探索建立生态用水保障制度。

五是加快推进全国地下水保护行动。以南水北调东中线受水区为重点,积极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研究制定地下水管理控制水位和总量控制管理制度,提高地下水资源调控管理能力。全面启动地下水取水工程普查工作,摸清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规范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

(四)深化水的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完善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规划、统一配置、统一调度,合理划分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的职责范围和事权,探索建立各方参与、民主协商、共同决策、分工负责的流域议事决策机制和高效的执行机制。

二是认真总结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和成效,探索建立统一、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区域水管理体制与运行模式。以省级行政区为重点,推进建立城乡统筹的水行政管理体制。

三是发挥体制优势,推进水务工作。编制城市水系规划,保护城市水源,整治城市水系。建设城乡一体的区域供水体系。推进水务市场化改革,积极争取理顺水务投资渠道,推进水务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大水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适应政企分离改革要求的水务监管机制。

(五)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监督管理

一是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积极探索和完善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抓紧制订《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水资源论证管理条例》和《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尽快出台《取水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和《水资源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法规。各地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取水许可管理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节约用水管理等配套规章,健全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二是要严格依法行政。全面实施水资源管理的各项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实现水资源管理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全面开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小水电开发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重点工业行业节水措施落实情况组织专项检查,遏制水资源无序开发现象,查处违法取用水、破坏水资源等行为,落实节约、保护、管理各项制度。

(六)加强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

一是继续抓好重点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国务院部署,全国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区要按照水利部总体工作部署,着眼于提高流域综合防洪减灾能力、水资源配置能力、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水资源综合利用能力和水资源综合管理能力,抓紧抓好流域综合规划的修编工作。加快《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进度,力争2008年完成编制任务。

二是进一步推进水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本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的总体部署,抓紧制定本流域或本行政区域的实施方案,保障投入,加快推进水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

三是加强水资源监测和用水计量等设施建设。各流域管理机构和各省区要保障投入,加快地表水、地下水的水量水质监测设施建设,及时准确掌握水资源动态信息,为水资源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取用水计量设施建设。

四是加强水资源管理队伍建设。研究制定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要求,组织开展水资源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水资源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管理队伍素质,提高依法管理、科学管理和民主管理的水平。

同志们,近年来,我们在水资源管理工作中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也要看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在不少方面还有很大的差距,需要不懈努力。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要在人力、财力等各个方面为水资源管理工作提供充分的保障。要树立全局观念、大局意识,建立和完善中央、流域和地方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水利系统内、外相关部门间的协调与合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要重视舆论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水资源忧患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水管理,强化舆论监督。

同志们,本世纪头二十年,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新时期的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牢牢把握机遇,勇于迎接挑战。我们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解放思想,狠抓落实、开拓创新、务求实效,扎实推进水资源管理工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做出新的贡献!
 

编辑:肖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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