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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补助政策调整

时间:2007-10-25 10:56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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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我省“十一五”减排目标,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对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省级预算内资金补助政策进行了调整,将财政转移支付县(市)的资金补助标准从按建设规模污水处理1万吨/日、垃圾处理100吨/日补助130万元提高到150万元;积极鼓励垃圾焚烧处理,产业化省级资金补助只用于垃圾焚烧项目,采用其他处理方式的垃圾处理项目不再安排补助。

编辑:全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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