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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TOT+BOT项目招商

时间:2007-10-17 11:47

来源:常州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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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常政办[2007]412号),依据国家和江苏省、常州市有关规定,我们对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经营权、项目二期建设及运营权实施公开招商转让。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基本条件
  1、招商主体
  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TOT+BOT项目(“项目”)的招商人为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商人”),招商顾问为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
  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江边厂”)位于常州市新北区,远期规划处理能力80万吨/日。江边厂收集系统服务范围为常州市中心城区,包含中心组团、城西组团、高新组团、城东组团、新港组团和新龙6个组团以及孟河、奔牛等周边片区。服务区总面积约500平方公里,现状常住人口约120万,预计2020年服务总人口将达到150万。
  江边厂项目一期采用改良型A2O工艺,处理能力10万吨/日,于2004年2月正式开工建设,2005年10月投入试运行。经常州常申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常申评报(2007)第70号],江边厂项目一期厂区范围内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在评估基准日(2007年4月30日)的价值为人民币壹亿肆仟贰佰叁拾壹万陆仟贰佰元整【RMB142,316,200.00】。
  江边厂项目二期设计处理能力10万吨/日,招商人已经完成了可研、环评、初步设计等前期手续并已取得相关土地的使用权。为配合江苏省《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染污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的执行,项目二期的具体工作还包括对江边厂项目一期、二期进行提标排放改造。
  中选投资者应组建项目公司以TOT(转让、运营、移交) 方式受让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经营权,并在招商人已完成工作的基础上以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建设、运营江边污水处理厂项目二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 25年(含建设期)。
  二、公告期限与报名方式
  公开招商公告期限:2007年10月18日~~2007年11月14日(不含法定休息日)。
  投资申请人报名期限:2007年11月5日~~ 2007年11月14日(每日9:00—17:00不含双休日)。
  报名方式:凡有意愿参加本次项目招商的投资申请人请在上述报名期限内将投资竞争报名文件面送或邮寄(以到达地邮戳为准)至本公告第七部分“联系人员与方式”中的任一地点(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递交报名申请)。
  三、招商主要程序
  1、投资申请人应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单独或组成联合体提交投资竞争报名文件(详见附件1),常州产权交易所将会同招商人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资申请人将被邀请参加本次公开招商。为保证本次招商工作的经济与效率,招商人将向最少三(3)家,最多不超过十(10)家投资申请人发送招商邀请;
  2、被邀请参加公开招商的投资申请人在递交投资建议书以后,招商人将通过评审选出最具竞争力的三(3)名候选投资者,并通过谈判从中选出一(1)名初步中选投资者。招商人将与该初步中选投资者草签本项目相关协议文本。经过公示以及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后,未产生异议并通过审批的初步中选投资者将成为本项目中选投资者;
  3、中选投资者须在常州市注册项目公司作为本项目的运营主体,并为项目公司支付江边厂项目一期经营权转让价款提供必要担保。项目公司成立后应与招商人正式签署相关项目协议。
  四、投资申请人资质要求
  投资申请人可以是单个战略投资者,也可以是战略投资者与其他投资者组成的联合体。
  单个战略投资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须是根据其所在国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具有先进的污水处理管理和运行经验;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成功运行和管理污水处理项目的业绩与经验,且运营业绩中应有:
  (a)单个城市污水处理项目设计日处理规模不低于10万立方米或者两个城市污水处理项目设计日处理规模之和不低于10万立方米的记录;以及
  (b)以BOT方式建设运行或自行建设运行的单个城市污水处理项目设计日处理规模不低于5万立方米的记录;
  4、企业经审计的最近年度财务报表中净资产不低于贰亿元人民币【RMB200,000,000.00】(或以报名截止日外汇牌价计算的等值外币)。
  联合体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且至少有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符合上述标准的成员为战略投资者);
  2、联合体如被选定为合格投资者,须在常州市注册设立项目公司作为本项目的运营主体;
  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通过资格预审的投资竞争者,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资竞争;
  4、如果为战略投资者和其他投资者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协议应约定,战略投资者在项目公司中的出资额应超过50%,并应发挥专业优势,负责项目的运行管理工作;
  5、战略投资者应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并全权代表联合体参加招商和签署文件。
  五、投资申请人需提交的文件
  报名参与本次项目转让的投资申请人须递交《投资竞争报名文件》,文件须用中文准备和制作,按附件1格式装订成册,一式八份(正本一份,副本七份),另附光盘一套。
  六、注意事项
  1、投资申请人递交报名文件即表明已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对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提出异议;
  2、招商人不为中选投资者及项目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融资担保;
  3、本项目将在给定项目一期经营权转让价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RMB150,000,000.00】并在投资者自行投资建设项目二期的基础上竞投污水处理服务单价;
  4、取得项目一期经营权以及项目二期建设、运营权的项目公司,除非经招商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让其所拥有的权利。
  七、联系人员与方式
  2007年10月18日起至公开招商转让结束(每天9:00-17:00,不含双休日),如对报名及相关招商程序有疑问,请咨询常州产权交易所;如需了解标的企业状况或有其他疑问,请咨询本项目招商顾问。

1、常州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 虞亮
地  址:常州市广化街247号二楼
电  话:0519-86620328        传  真:0519-86609148

2、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 芳 女士、奚晓红 女士
地  址: 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A座118室
电  话:0519-85682077、85682031   传  真:0519-85682077

3、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小明 先生、李竞一 先生
地  址: 上海市华山路2018号汇银广场(北楼)1903室(邮编200030)
电  话: 021-5451 0833 转215、212   传  真: 021-5407 2070


常州产权交易所
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18日

编辑:全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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