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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布新确定的水行政审批项目

时间:2007-09-30 10:38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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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政府9月20日公布了新确定的水利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规范了水行政审批事项,改进了审批方式,简化了审批环节,提高了审批的透明度。

  本次规范的水行政审批项目,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福建省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全面清理水行政审批项目,并确定保留水利部门16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其中16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分别是:河道采砂许可、取水许可、水工程建设项目流域综合规划审查、水工程建设项目防洪规划同意书、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河道海堤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审定、入河排污口设置同意、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水文资料使用审批、水库工程渡汛方案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审批、兴建扩建改建水工程和与水资源有关的建设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设计文件审查。

  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分别是:组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审批、设立水利旅游项目审批、初级水利化县建设总体规划审批、乙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和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方案审核。

编辑:肖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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