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价格听证程序及县政府研究同意,县物价局近日就我县小舜江自来水价格调整发出通知,决定自10月1日起调整并执行新水价。
调整后的小舜江自来水到户价为:居民生活用水2.2元/立方米,非经营性用水3.3元/立方米,经营性用水3.7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5.6元/立方米。同时,为倡导节约用水、减少水资源的浪费,对“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每户每月用水20立方米以下为第一级水量、21至30立方米为第二级水量、31立方米以上为第三级水量,三级水量每立方米的价格分别为2.2元、3.2元、4.2元。
本次水价调整中包含了污水处理费,其中居民用水价中的污水处理费是0.2元。县物价局的调价通知明确,除柯桥、华舍、湖塘、柯岩街道外,农村居民生活用水暂缓带征污水处理费。
据了解,同质同网的绍兴市区小舜江自来水价格已于7月1日起调整。
编辑:全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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