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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0亿!福建EOD项目开标

时间:2024-10-24 11:04

来源:中国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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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水网从E20环境平台标讯采集系统E标通获悉,宁德市霞浦生态环境局霞浦县美丽海湾建设与产业一体化开发(EOD)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中标单位为中财海绵城市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合道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共包含4个子项目,其中霞浦县城区入海河流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提升项目、霞浦县东冲半岛东部岸段美丽海湾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等2个项目为生态环境治理类项目。本项目暂定估算投资约294714.65万元,其中生态环境治理类项目暂定估算投资约94553.54万元,投资占比约32%。本项目整体合作期原则上不超过23年。

据招标公告显示,项目预算金额294714.65万元,32%用于生态环境治理类项目,68%用于生态产业开发类项目。

项目服务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整体立项、投融资、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和运营维护。具体工程建设内容和运营维护范围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文件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为准。

服务要求如下:

(1)项目建设成效:项目公司完成实施方案和《EOD项目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落实建设工程的相关强制性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福建省、宁德市等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的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验收,达到预期功能;

(2)环境治理成效:生态环境治理类项目运维达到实施方案和《EOD项目合同》约定的运营维护管理标准,避免项目建成后运营维护管理不当等情况,确保项目环境治理效益;

(3)社会经济成效:将生态环境治理类项目与生态产业开发类项目统筹推进、一体化实施,通过产业增值收益反哺生态环境治理投入,以实现不依靠政府资金投入即可项目资金自平衡。  

项目整体合作期22年,包括整体建设期(含试运营期)和运营期。其中整体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自《EOD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立项备案范围内的所有子项目完成验收之日止,生态环境治理类项目建设期应在3年内完成,运营期年限为19年。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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