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近5亿元!倍杰特中标安徽一材料基地污水处理及零排放一体化投资运营项目

时间:2024-09-09 11:36

来源:中国水网

评论(

近日,中国水网从E20环境平台标讯采集系统E标通获悉,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污水处理及零排放一体化投资运营项目(二次),中标金额为48567500元/年,服务时间为10年。

image.png

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污水处理及零排放一体化投资运营项目位于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区域内,项目服务时间为10年(“3+3+3+1”年,前三年为运营期,若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下3年的运营协议,最多续签至10年;若经采购人考核不合格的,则合同不再续签,运营方根据运营协议的有关条款限期撤场)。

附项目概况

(1)园区现有运营项目

1.污水厂改扩建项目运营简介:10000m3应急系统;有机污水处理规模为5000m3/d,包含150m3/h有机高硬度废水处理系统、200m3/h难降解废水生物整理处理系统,各股废水经相应预处理后进入至后续生化处理系统,有机污水主体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两级AO+二沉池+混凝沉淀+臭氧+BAF;5000m3/d回用装置,主体处理工艺为“砂滤+超滤+反渗透”,回收率75%,处理后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产生的浓水进入园区浓盐水处理系统。

2.无机处理及应急联动项目运营简介:6*5000m3应急系统;5000m3/d无机处理系统及配套5000m3/d无机废水回用装置,主体处理工艺为“无机高效沉淀池+砂滤+超滤+反渗透”,回收率75%。处理后水质满足中水回用水质标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GB/T19923-2005)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要求,产生的浓水进入园区浓盐水处理系统。

3-1.浓盐水零排放二期项目运营简介(浓盐水预处理系统等):10000m3应急系统、4000m3/d预处理(预留1000m3/d膜)以及60t/h蒸发结晶分盐装置,预处理主体工艺采用“高效沉淀池+砂滤+超滤+离子交换+一级反渗透”,反渗透浓水采用“脱碳+除硅+砂滤+超滤+有机物去除+纳滤+蒸发分质结晶”,蒸发采用MVR工艺,处理后回用水质满足中水回用水质标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GB/T19923-2005)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要求,副产氯化钠满足 GB/T 5462-2015《工业盐》工业干盐二级标准,副产工业Na2SO4达到GB/T 6009-2014《工业无水硫酸钠》标准中Ⅱ类盐合格品标准。杂盐率≤15%。

3-2.浓盐水零排放二期项目运营简介(高浓盐水-脱硫废水处理项目):主要处理中利电厂脱硫废水20m3/h,主体工艺采用“换热+两级沉淀除杂+砂滤+超滤+纳滤”,产水进入浓盐水二期蒸发结晶装置;根据园区生产负荷,纳滤产水进入浓盐水一期或浓盐水二期零排放装置氯化钠侧进一步分盐,纳滤浓水进入浓盐水一期或浓盐水二期零排放装置硫酸钠侧经氧化后进一步分盐处理。

3-3.浓盐水零排放二期项目运营简介(高浓盐水-焦化高浓盐水处理项目):处理焦化厂产生的高浓盐水32m3/h(其中反渗透浓水18m3/h,纳滤浓水14m3/h),经除硬、除硅、除氟、脱碳、有机物去除后,进行纳滤分盐,纳滤产水及浓水分别经高级催化氧化处理后,进入浓盐水一期或浓盐水二期零排放装置分质结晶。

4.一期污水厂及污水回用项目运营简介(暂列)有机污水处理规模为5000m3/d,预留5000m3/d有机废水处理,主体处理工艺“水解酸化+多功能池+AO+二沉池+混凝沉淀+臭氧+BAF”;污水回用废水处理高效沉淀处理规模为10000m3/d,膜处理规模20000m3/d,主体处理工艺为“高效沉淀池+砂滤+超滤+反渗透”,回收率75%。处理后水质满足中水回用水质标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GB/T19923-2005)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要求,产生的浓水进入园区浓盐水处理系统。

5.浓盐水一期零排放项目运营简介(暂列):12000m3应急系统、4000m3/d预处理以及40t/h蒸发结晶分盐装置,预处理主体工艺采用“高效沉淀池+砂滤+超滤+离子交换+一级反渗透”,反渗透浓水采用“脱碳+除硅+砂滤+超滤+有机物去除+纳滤+蒸发分质结晶,蒸发采用MVR工艺,处理后回用水质满足中水回用水质标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GB/T19923-2005)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要求,副产氯化钠满足 GB/T 5462-2015《工业盐》工业干盐二级标准,副产工业Na2SO4达到GB/T 6009-2014《工业无水硫酸钠》标准中Ⅱ类盐合格品标准。杂盐率≤15%。

(2)园区新建公共污水处理、浓盐水处理等环保设施运营管理。

(3)项目公司对外开发的污水处理、浓盐水处理等环保设施按照股权比例开展建设、运营管理。


编辑:赵凡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