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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市场多年沉寂!三种出路探索,道阻且长

时间:2024-07-29 10:02

来源:绿谷工作室

作者: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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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污泥卫生填埋因简单易行、处理效率高、成本相对小而曾“独领风骚”,但因为其占地大且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对环境的污染问题,也一直备受诟病。随着各地原生原生垃圾不再填埋,以及资源化的政策趋势,污泥填埋基本走到了尽头,土地利用与污泥焚烧成为当前政策主要的鼓励方向。

这些年污泥市场好像停滞了一样!

这是前些日子,一位行业人士对作者的感慨。在他的印象里,国内关于污泥处理处置的技术、政策这些年似乎没什么特别让人瞩目的进展,媒体很少谈及污泥市场,市场没有了十年前的关注度,知名的污泥项目也屈指可数,沉寂是这些年最大的特点。

对于这些年污泥市场的沉寂,北京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原副总工程师杭世珺将之归结为出路受阻。她介绍,出路决定处置,处置决定处理。污泥处理处置,需要管理部门给行业一个出路。

从处置的角度,污泥主要有三种出路:土地利用、填埋和焚烧。

早期,污泥卫生填埋因简单易行、处理效率高、成本相对小而曾“独领风骚”,但因为其占地大且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对环境的污染问题,也一直备受诟病。随着各地原生原生垃圾不再填埋,以及资源化的政策趋势,污泥填埋基本走到了尽头,土地利用与污泥焚烧成为当前政策主要的鼓励方向。

01污泥还田,标准过高阻碍行业发展?

按照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环境学院副院长、低碳水环境技术研究中心主任王洪臣的说法,土地利用主要包括农田利用、林业利用,以及土壤改良,是污泥处置资源化最主要的方向。在欧洲,有四分之一的污泥被填埋,十分之一被焚烧,超过一半的污泥进行土地利用;主要是农业循环利用,林业、园林和土壤改良用量很少。但在我国,污泥产品被明确禁止农业利用。(推荐阅读:王洪臣: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营,需要破解政策难题

根据一些解读,国家的政策实际上允许农户私下使用,只是不允许污泥产品和化肥等一样的农资商业渠道进入农业。但在21世纪20年代“渠道为王”的社会和经济形势下,这样的政策相当于从实际上遏制了污泥产品还田使用。

杭世珺认为,禁止污泥产品农业商用,一个主要原因应该是管理部门担心污泥泥质不好——经常有一些不达标的工业废水被偷排到生活污水管网里或附近河体里,工业污水产生的污泥,成分复杂,隐藏的风险较多。政府虽然也对工业污水偷排有所查处,但因为工业排污监管不力,以及管网建设和管理不到位,这种问题在不少地方依然存在。

在王洪臣看来,现在国内大城市中心区域,管网均比较完备,一二线甚至一些三线城市,工厂也基本上都搬离了市中心,市区中心主要为生活污水产生的污泥,几乎没有了相关部门担心的污泥重金属污染等,污泥还田并不存在太多问题。

另一面,由于重施、乱施化肥,不注重施用有机肥,国内土壤有机质缺乏、肥力下降,已成为影响我国农业持续发展和农作物稳产、高产的重要限制因素。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化肥使用国,由于重施、乱施化肥,当前国内整体土壤有机质缺乏、肥力下降。今年的国家一号文件,就此特别强调要大力支持发展绿色生态有机类肥料,确保农业绿色发展。对于污泥处理处置来说,当前最应该做好的其实是无害化与稳定化。

对于王老师的观点,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行业人士龚先生表示认同。龚先生认为,土地还田受限,主要就是因为土壤质量标准过高,而农业部门和农业专家担心出问题所致。

在他看来,标准过高,是政策重视的表现,但不顾客观现实,过高的标准往往会限制行业发展——提高了行业门槛,增加了行业投资,把很多可行的路径和企业挡在了门外。相关人员的做法,可以说是“因噎废食”,与曾经被环保部三令五申叫停的“一刀切”做法几乎如出一辙。

同时正因为污泥土地利用这样的“大道”遭遇限制,导致很多从污泥中提取蛋白等资源化“小众技术”野蛮生长。这些“小众技术”虽然客观上促进了污泥处置方向的探索,也只是主流方向的补充,而且让市场更多鱼龙混杂。

02污泥焚烧,部门协调与收费问题或致二重困境

另一个出路就是污泥焚烧。

2022年9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指出要有效利用本地垃圾焚烧厂、火力发电厂、水泥窑等窑炉处理能力,协同焚烧处置污泥。

恰逢垃圾焚烧行业发展正处于历史高点,开始步入存量市场,在垃圾分类逐步推进的背景下,很多垃圾焚烧厂出现“吃不饱”的情况。同时由于国补退坡,垃圾焚烧厂面临全新的发展压力,亟需开拓新的业务空间。

在不影响生活垃圾焚烧炉污染物排放达标和焚烧炉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协同焚烧处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既能缓解垃圾焚烧厂“吃不饱”的问题,又可以为垃圾焚烧厂带来新的盈利,可谓一举两得。

同时随着生活垃圾热值的提高和掺烧技术的发展,一些垃圾焚烧厂可以将掺烧比例提高到30%甚至更高。看起来,垃圾焚烧协同处置污泥似乎前途无限,但如何烧得安全、稳定、高效、低碳,却仍是摆在垃圾焚烧厂掺烧污泥模式面前一道不可轻视的门槛。

中国固废网前不久发表了一篇文章,(推荐阅读:“吃不饱”的垃圾电厂与“没去路”的市政污泥 天作之合还是情深缘浅)专门谈到了另外的问题:垃圾焚烧发电厂和污水厂分属不同的政府部门,前者由环卫部门主管,后者由水务(水利)部门主管,污泥掺烧势必需要两个部门的协调沟通,而这种背后又势必避免不了不同主管部门对各自安全稳定责任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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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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