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改委消息,为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编制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年第17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特制定和发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编制)范本》(简称《范本》),指导各地方按照新机制要求依法合规、稳妥有序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范本》主要基于国内“建设—运营—移交(BOT)”实施方式常见条款条件编制,供相关项目参考使用,实践中需注意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和项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编制)范本(2024年试行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我们制定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编制)范本(2024年试行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24年5月21日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编制)范本(2024年试行版).doc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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