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网消息,1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指出,到2035年,云南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857.0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709.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1.32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77.0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国务院关于《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函〔2024〕9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四川省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四川省地处长江上游、西南内陆,是我国发展的战略腹地,是支撑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实施的重要地区。《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四川篇章。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四川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542.5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306.8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4.85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70.0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坚持“川渝一盘棋”,加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为带动西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新的动力源,强化与长三角、珠三角、长江中游等城市群的协同发展,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构筑向西开放战略高地和参与国际竞争新基地。
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主体功能定位,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落实长江流域农产品主产区建设要求,在成都平原、安宁河流域、四川盆地东部及低山丘陵加强耕地保护,更好扛起粮食、生猪、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责任,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落实生态安全屏障建设要求,提升长江、黄河上游的水源涵养能力,加大岷山—横断山脉、羌塘—三江源、秦巴山区、大小凉山、川滇森林、若尔盖草原等生态功能区保护力度,加强森林、草原和河湖湿地等保护修复,保护大熊猫等珍稀野生动物迁徙廊道和候鸟迁飞通道。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科学统筹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重要湖泊的岸线资源,持续开展河湖湿地综合治理。增强成都都市圈辐射引领作用,加快成都—德阳—眉山—资阳同城化布局,推动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川西北以及攀西地区协同发展,分级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分区分类优化村庄布局,完善城乡生活圈,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品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保障国家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高质量对接东部沿海地区产业新布局,优化完善创新资源布局,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西部地区创新高地。强化战略性矿产资源保护利用,科学统筹水能等清洁能源开发,提高能源矿产资源安全保障水平。加强洪涝、干旱、地震等自然灾害防治,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强化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加强峨眉山、青城山、都江堰、九寨沟、三星堆、大熊猫国家公园、古蜀道等自然和文化资源系统保护,加强红色文化遗产保护,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四川省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省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四川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地方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草原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自然资源部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国务院
2024年1月18日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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