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林业生态项目
(五)社会领域
8.体育项目
9.旅游公共服务项目
二、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的项目
(一)环保领域
10.污水处理项目
11.污水管网项目
(二)市政领域
12.城镇供水、供气、供热项目
(三)交通运输领域
13.城际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铁路客货运输商业类、延伸类业务项目
14.收费公路项目(不含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的收费公路项目)
15.低运量轨道交通项目
(四)物流领域
16.机场货运处理设施项目
17.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项目
(五)水利领域
18.具有发电功能的小型水利项目
(六)新型基础设施领域
19.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农业、智慧能源项目
20.数据中心项目
21.人工智能算力基础设施项目
22.民用空间基础设施项目
三、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项目
(一)交通运输领域
23.列入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国家批准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铁路项目
24.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的收费公路等项目
25.城市地铁、轻轨和市域(郊)铁路项目
26.民用运输机场项目
(二)能源领域
27.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
28.油气管网主干线或支线项目
29.石油、天然气储备设施项目
(三)水利领域
30.具有发电功能的大中型水利项目
编辑:李丹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